关于《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的审议意见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作者:发布时间:2007-09-03阅读次数: 次
关于《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的审议意见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25日听取和审议了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的报告》。会议认为,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事关漳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去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完善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能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认真建立各种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定、修改各项制度301个,废止22个;细化、整理司法规范标准14类299条。这些规定,既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又规范了检察院业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相结合,以办案强化监督;坚持诉讼监督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增强相关部门的防错纠错能力;坚持诉讼监督与运用技术手段相结合,以技术手段拓宽监督面;坚持诉讼监督与其他方面的各种监督相结合,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该院由于坚持诉讼监督的“四种结合”,较好地促进检察监督的深化和落实。
三、主动为漳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能认真落实市委“重在提请、主动服务”的要求,主动融入“工业强市”发展之中,深入企业调研,并出台了《漳州检察院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效果明显。
四、认真整改,努力促进公正司法。能从社会要求较强烈的加强自我监督做起。从完善内部监督和完善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自我监督制约机制,较好地促进公正司法。此外,能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完善检察制度,促进公正司法的组织保障,重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对于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各方面反映比较好。
五、要继续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虽然,市人民检察院在完善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能认真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检察队伍中个别干警违法违纪还有发生,社会各方面也比较强烈要求加大对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力度。因此,要继续抓好检察队伍的建设,要进一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