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关注民情 服务民生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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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英俊发布时间:2008-05-12阅读次数: 次

  

  关注民生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共同理念。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化解民生矛盾的基础。关注民生,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笔者谈谈个人粗浅的认识。
  服务民生的形式和途径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法律手段,协助社会管理,维护安定团结,也包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离开自身的职能,服务民生便无从谈起。
  首先,要不断强化民生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持公道,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群众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
  其次,要依法全面履职。一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力。特别是那些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批捕、快速起诉,使犯罪者受到严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如,“两抢一盗”是当前影响民生,威胁群众安全感的主要犯罪。针对这一情况,我院近年来注重选准适当时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尤其是对拦路抢劫、入室抢劫、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做到批捕不过日,起诉不过周,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院共批捕“两抢一盗”案件88件124人,此类犯罪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又如,针对当前农村恶势犯罪有所抬头的情况,我院于2007年加大打击力度,共批捕农村恶势犯罪2件8人。在2008年的检察工作意见中,我院提出了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打击农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农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让农村群众安居乐业。二要强化对损害民生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也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一些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行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要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至2007年的检察工作报告发现:历年工作报告都有这样的同一表述“果断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权力寻租“炙手可热”,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以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贿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及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维护司法廉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保障民生的信心。因此,检察机关要积极摸排线索,受理群众举报,分析发案规律,集中力量,多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群众生活减负,为民生问题解难。
  在检察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关注民生,必须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努力改变传统执法冷、硬的外观,减轻普通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畏惧感,拉近检察机关同群众的距离,增强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亲近和信赖。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牢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贴近了,才能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相反,如果没有真正树立亲民观念,仅仅把亲民当作口号和外包装的话,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即使制定了,也不可能长期坚持,真正落实。因此,我们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拓展服务民生的新领域。
  一要扶持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他们也最需要司法的公平保护。检察机关对这部分群体要格外关心,重点帮助,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歇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涉检信访工作是体察民生的“寒暑表”,它所反映的群众疾苦、群众呼声,主要都是涉及民生的难题,许多是关乎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等重大民生问题。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从这个意义上讲,涉检信访不同于到政府机关的一般信访,它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个环节。群众把我们看做希望,我们不能让群众失望。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化解民生矛盾,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出努力。由于几年来,我院坚持变上访为下访,主动下乡约访,并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缠访不息的老上访户案件推行控申听证会制度,因此,连续三年没有出现涉检上访案件。
  二要保护民众诉求。要着力解决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不力问题。要克服重刑事监督轻民事行政监督的传统观念,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时受理和审查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的申诉,加大抗诉力度,对那些确有错误的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裁判,要依法坚决抗诉。
  三要广泛开展公益活动。要认真开展“向失学儿童献爱心”、“关爱留守学生”、“与下岗工人结对子”、“抗灾救助”等活动,切实体现富民、惠民、亲民、安民、助民。要在依法履职中,积极识民情、察民意、解民怨,不断改进服务民生的思路和方法,完善服务民生的举措,增强服务民生的成效。 
  关注民情,服务民生不再是宣传口号。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感,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缓解民生矛盾,破解民生难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让服务民生促进检察工作。

 

(作者系平和县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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