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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08-10-10阅读次数: 次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漳州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推动闽南(漳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8月28日,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漳州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漳州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现存历史文化街区主要有“一城三片”(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新华东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浦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行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城三片”特别是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名城物质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集中体现,是闽南历史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是我们共有的精神、文化和物质财富,不可多得、无法再生、弥足珍贵。
  《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这一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正视困难、破解难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以文化部批准设立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契机,从增加投入、理顺体制和强化规划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街区区位孤立、内容单薄和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促进保护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进一步明确特色定位,切实加大保护建设力度。有特色的保护才是成功的保护,必须充分考虑和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具有的台胞祖居地和闽南特色民居、传统文化与民俗生活的历史文化价值,突出街区特有的格局、特有的建筑风格与建筑符号、特有的地下天然温泉、特有的非物质文化,从文化和经营两方面深化内涵,凸显个性,提升观赏性,激发活力。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文物、历史建筑的集中展示区,又是百姓的生活区,其中的民居大都是清末民国初建筑,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薄弱,生活环境较差,要按照有利于保护、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和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制定技术标准,有步骤地编制修建性详规,外部要修旧如旧,完好如初,保持原有风貌;内部要进行改造改善,优化配套设施,提高生活质量;要降低老街区居住人口密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改善人居环境。
  二要积极拓展空间范围,切实完善区域功能规划。要牢固树立“没有票子、留有位置”的指导思想,适当扩大保护范围,拓展街区空间,改变街区区位孤立、整体环境不协调的现状,努力恢复街区整体风貌。为此,要严格控制街区及其周边的开发建设,认真实施《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紫线规划》有关二级保护的规定,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进行严格控制;对周边可能影响到街区整体风貌和传统格局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评估,并将建设规划指标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要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将新华东(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浦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行街历史文化街区纳入保护整治范围。要拓展空间范围,将威镇阁、中山桥头公园———南山景区纳入街区保护建设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要完善主要景区对外交通、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配套的规划和建设,努力实现各个景区景点整体串联。要强化功能,根据街区内的历史沿革、民俗习惯、文化内涵、建筑特色,明确功能划分,进行分期组团开发,大力发展街区特色传统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努力把街区建设成为欣赏闽南民俗文化表演、体验闽南文化精髓、品尝闽南传统美食的集中区。
  三要大力强化组织协调领导,切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司其职,市政府要确定一个领导具体分管街区保护开发工作,形成制度化的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街区保护建设工作相关事宜。要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把街区规划保护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在完善规划、依法保护、加快建设、加强管理上取得新成效。要采取政府行政行为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创新开发模式,由投资公司采取物业管理的形式,对街区实施服务管理。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增加财政投入;出台扶持措施,鼓励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开发;适当放开对街区居民改造自有房屋的限制,提供技术标准,引导居民自身的建设投入;整合要素,理顺街区内房屋产权关系,推进组团开发;积极推介,树立品牌,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街区魅力,吸引更多的消费、投资和贸易,努力把街区打造成历史文化名城亮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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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历史沿革简述


  漳州,得名于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在武则天执政时期,辖区大略相当于现在漳浦、云霄、诏安和东山诸县。尽管作为州治之所,历经一千三百余年屡次变迁,但始终和今日漳州辖区范围基本一致。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漳州属“七闽”地;秦汉时属会稽郡,县署在东冶(今福州);三国两晋时漳州市域属晋安郡的晋安县和义安郡的绥安县;南北朝和隋朝时期漳州辖地属晋安郡(后来的建安郡)龙溪县地。
  隋亡唐立,陈元光于公元686年被任命为漳州第一任刺史,为漳州后来成为一个发达的沿海膏腴之地奠定了基础。公元782年,柳少安任漳州刺史,他在巡视龙溪时,很赞赏龙溪的山川形势,认为是建州治的好地方。陈广荣继任后,于公元786年将州治迁至龙溪,即为今日漳州成为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始。
  五代十国、两宋时期基本上承袭唐前旧制。到宋廷南渡,中原氏族为避乱入闽而至漳州者很多,使漳州的经济文化得以较大的发展。元、明、清三朝,尽管漳州曾一度以月港取代泉州港而成为闽南重镇,但不久就被新兴起的厦门港所取代。明代不断有倭寇入侵扰乱,对漳州的经济发展破坏很大。随后郑成功抗清入闽,漳州城因战争死亡十几万人,使漳州进一步衰落下去,直至清末也没有很好的复兴。民国初年,陈烔明在漳州拆毁城墙,扩充马路,历时一千多年的城墙防御体系至此被拆除。与此同时,也进行了如兴建中山公园在内的一系列城市建设活动。
  1987年漳州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漳州古城格局

  中国古代先民对城址的选择十分慎重,在龙溪县时期,从漳州周围山川形势整体考虑,城市选址北依紫芝山(“自天宝发脉十二峰起伏南来”),南以丹霞山和南山为案山,“枕三台”、“襟两河”(北溪和西溪)。龙溪县的城垣,唐及以前无考。县城中轴线北起日华亭,中经龙文塔,南止南山寺,这是古龙溪县建城的基线。
  宋初筑为子城,古称牙城,是官署所在地,周长4里,设6个城门,城外为居民区。大中祥福六年(1013年),竖木栅为外城,周长15里。南宋绍兴间(1131—1162年),毁子城,改东西北三面木栅为土城垣,惟独南面阻溪。嘉定四年(1211年),始在东一面筑石城,高10级,长500余丈。绍定三年(1230年),续砌西南北三面城垣,高20级,周长3000余丈,辟7个门。  
  元至正二十六年(1394年),改建城墙,比宋绍定间缩小三分之一,唯南面临大溪如故,北面依山而壑,西南隅依山,城高2.3丈,城周长只有2173丈,保存东西南北城门,月城各周长50丈。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重修城墙,月城内外各建楼,设两个水关楼。隆庆五年(1571年),修城垣敌台及四城门月城。隆庆六年(1572年),在城东南拆旧楼改建八角楼,名威镇阁。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因改建南桥露出三台洲,为此改南城门为三台,东城门名文昌,北城门名太初,西城门名太平。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清郑两军交战,隳城所砌之石投之于海。顺治十三年(1656年),再筑城,周长1971.1丈,四城门各筑城楼。康熙八年(1669年),改南城门为时阜。康熙三十六(1687年),修筑南城楼。乾隆二年(1737年),重建威镇阁,基与城齐,楼高出城六丈多。嘉庆十二年(1807年),修城垣。同治十三年(1874年),又修城垣垛口,窝铺及望楼炮台。
  民国七年(1918年),粤军陈炯明进驻漳州,大兴市政建设,拆除古城墙,以古城墙石板铺砌街道路面和城南之九龙江江岸,古城墙仅存东城门一段。1996年,这段残墙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被完全拆除。
  漳州城区作为州署所在地是从公元786年开始的,从公元786年至清末,城市建成区逐步东移。明清时期,城市南北向轴线北起塔口庵,中经香港路,南止中山桥;东西向轴线是由东门经新华东路、新行街至浦头港。城市中心逐步东移,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墙位置虽几经变迁,但古城内部街道格局仍基本保持了唐宋以来“九街十三巷”的历史结构。
 
漳州历史街区
  历史街区,即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比较集中连片,较能完整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段。
  漳州的历史街区中既有闽南特色的“竹竿房”和“骑楼”建筑,又有闽南建筑与西洋建筑相结合的“南洋风”建筑,且历史街区分布集中,规模和数量比较大,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基调和背景。
  漳州市区内现存主要历史街区如下:
  新华东路(巷口段和岳口段):是唐宋古城外主要的历史街区。民国七年铺石板路面。清至民国,这里是南北药材的集散地(南药指南洋进口的药材),也是参行林立的街道,名行老铺比比皆是,“老笃诚”,“天一”,“南升斋”,“谦益行”等等,是城区热闹街市。岳口段两侧为骑楼式建筑,街中有保存完好的清康熙间牌坊,一是“勇壮简易、所向无前”,为福建水师提督蓝理立,二是“闽越雄声、楚滇伟绩”,为康熙间荣禄大夫、左提督许凤立,都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巷口段保存有祁保亭和弘一法师卓锡处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香港路:是明清时期漳州的城市中轴线,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精华。自北向南称双门顶、南市街、南门头、旧桥头。民国7年铺设砖石路。路两侧都是骑楼建筑,全砖木结构,沿街店铺招牌字号都雕造在骑楼上方。双门顶段有两座明代石牌坊,一是“尚书、探花”,建于明代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为林士章建。一是“三世宰贰、两京扬历”,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为万历间南京吏部右待郎赠尚书蒋孟育及其父、祖父的,均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市街有诗人杨骚故居,及干果店“德发”、“元兴”、“捷美”、“英美”和“何广生”、“太义丰”、“裕成”、“德和”等老字号。
  台湾路:民国时期为砖石路面,东段是骑楼式店面,雨伞店云集。西段有“天益寿”老药铺、“大同”文具店等百货、皮箱、枕头铺等老字号。建筑风格中西合璧,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精华。
  新行街:以闽南民居建筑风格为主,西端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漳州工党旧址。东部的98号—112号,是漳州闽南民居建筑的精华。
  修文西路:学府前街段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漳州文庙,上苑街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升祠,西桥街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桥亭。
  浦头街:是明清至民国初期漳州主要的码头。浦头街周围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浦头大庙、文英楼和霞东书院。
  青年路: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精华。民国7年拓建为石板路,两侧全为骑楼式建筑,北段东坂后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基督堂和天主堂,中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嘉济庙碑和名宅何衙内,以及“五成米绞”碾米厂、“同善堂”、“至和堂”药铺、“九和堂”提线戏、“奇苑”茶庄、“蔡福美”鼓店等老字号。
  另外芳华横路、龙眼营路、振成巷、始兴南路、文化街、解放路等历史街区内也保留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漳州传统文化
  传统戏剧、木偶戏和民俗生活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活力的表现。唐陈政、陈元光父子率兵入闽开发漳州,中原的灿烂的华厦文化随之在漳州落地生根,民间音乐、歌舞、戏剧也随之兴盛起来,至今尚存的竹马戏即是有唐宋遗风的戏剧。
  元末明初至今,在漳州这块土地上传播并形成了的潮剧、昆曲、外江(汉剧)、四平(正字)、京剧、梨园(七子班)、竹马、南词、猴戏(法事戏)以及布袋、提线、铁枝和纸影木偶戏,加上民国以后传回大陆的由台湾歌仔戏发展起来的芗剧等共十四个剧种。
  传统产品:木版年画、泥塑木偶头、漳绒、漳绣、彩扎花灯、剪纸、棉花画、麻杆末画、竹壳叶画、竹刻、木雕等。
 
漳州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漳州是台湾同胞主要祖居地,漳台人民同根同源,这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核心。据记载宋已有漳州人去台湾,现在2300万台湾人口中祖籍漳州就占35.8%.现在漳州有三千多名台胞,七万多去台人员家属。历史上漳台人民在开发台湾和共御外侮的斗争中,患难与共,结下难解之缘。至今漳台仍然语言相通,民俗相近,宗教信仰相同,文化艺术相互融合。
  独具地方特色的闽南民居,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以“骑楼”、“竹竿房”和“南洋风”建筑风格为代表的历史建筑,是明清至民国漳州手工业的繁荣和工商业的发展,促使东西方建筑文化的相互融合的实证,是漳州城市物色的重要体现。
  近现代史上漳州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如小刀会起义、闽南护法区、平和暴动和中央红军进漳等,在全省民主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文化史方面,以咸通碑为代表的书法碑石,张燮的《东西洋孝》和吴朴的《小路针簿》、黄道周的学术成就、蓝鼎元的经济思想,以及宋代竹马戏、明清木板年画等,是我国文化史中的精华,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综上所述,内涵的多样性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特点,台胞的祖居地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闽南特色的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立足的基础。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生活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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