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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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组发布时间:2008-11-01阅读次数: 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推动闽南(漳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快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与复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品位,打造城市亮丽名片,实施城市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文化与出版局、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文物办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
  漳州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存历史文化街区主要有“一城三片”,即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新华东(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浦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行街历史文化街区。其中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城区中心区,规模较大,保护区面积21.1公顷、建设控制区面积52.33公顷,保存着比较完整的传统城市格局,积淀着丰厚的文化底蕴,留存着诸多城市记忆,是闽南历史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是名城物质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集中体现,鲜活地展现了漳州城区居民原生态生活方式和独特的地方文化传统。近年来,我市按照“保存、更新、延续”的原则,积极开展名城保护工作,着力推进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修订调整《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漳州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规定》,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特色,初步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所在环境的保护以及协调城市其它各项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编制《漳州市中心城区紫线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对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为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提供监督、管理依据。颁发了《漳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漳政[2003]综130号),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建设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促进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下发《关于收集拆迁街区内历史建筑建筑构件的通知》(漳规[2002]113号)和《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漳规[2004]40号),整理编制了《漳州市历史建筑———图库索引》,与高校签订了《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代表性建筑测绘》合同,为保全历史建筑及其构件的历史信息与珍贵的技术资料、抢救濒危的历史建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2、保护整治、焕发生机。遵循“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持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的名城保护原则,根据建筑物的现状、历史信息与街区保护的实际需要,按照“重点保护、合理保留、局部改造、普遍改善”的要求,自2001年起连续3年分期实施了“香港路历史街区北段片区修缮工程”、“台湾路西段沿街立面整治工程”和“台湾路历史街区(府埕片、文庙片)维修整治工程”,投入3590万元,拆迁面积11477m2、重建面积5800m2。通过保护整治,恢复了街区历史风貌,修复了部分重点文物和历史建筑,梳理了原有的街巷结构;改善了人居环境,动迁380多户790多人,拆除违章和插建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造了自来水、通信、雨污水等工程管网及相关路网,增设了休憩庭院、停车场等城市设施;发展了街区商业,逐步恢复传统特色商业经营,调整民居使用功能,鼓励开展特色餐饮、特色产品和特色旅游的经营活动。2004年,该保护整治工程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荣誉奖”。
  3、深化内涵、彰显特色。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我市一笔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保护、整治和挖掘,进一步延续了闽南特色历史风貌,内部街道基本保持了唐宋以来“九街十三巷”的历史格局;比较完整地保存了独具特色的骑楼式、中西合璧式和闽南风格民居等三大类建筑,其中台湾路“号墙”(二层镌刻店名的窗下墙)是传统建筑的精华,香港路骑楼式“竹篙厝”、石牌坊与街区的完美结合,独具漳州个性。保护区氤氲着浓厚的文脉气息,历史文物众多,文庙、明清石牌坊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散布其间,“天益寿”、“金可行”等20多个老字号点缀古街墙面,近代作家杨骚、台湾徐氏后裔的祖厝留存其中;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芗剧、锦歌、布袋木偶戏、木偶雕刻、民间木版年画等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在此间传承。
  二、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虽然我市的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加上整治保护工作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固有特性,在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影响到街区的活力、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1、区位孤立。一是交通不便。街区外围城市次干道路网不畅,北端的芳华横路因周边环境(中山公园)局限无法拓宽,南端的厦门路还须与江滨路地块上楼盘同步建设,东端延安南路的改造尚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交通瓶颈制约严重,致使街区无法与南山寺、威镇阁等重点景点串联贯通。二是整体不协调。总体上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三位一体、交相辉映,但漳州老城区经过多年大规模的拆迁改造,传统格局犹存、整体风貌已失;对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起着延续、衬托和协调等作用的周边老街区正面临商业化大拆大建的侵蚀,如青年路西侧已纳入鑫荣花苑开发范围,北京路和厦门路的传统民居已拆除殆尽;街区内众多的历史建筑尚未摆上保护整治的工作日程。在名城整体风貌不存、周边传统街巷民居受到破坏、历史建筑得不到及时保护整治的情况下,历史文化街区更显得势单力薄、形单影吊。
  2、内容单薄。历史文化街区内容单薄、规模偏小、内涵不足。一是开发量小、层次浅。已整治保护的历史街区约4.386公顷,仅占34.1公顷保护区的12.9%,范围仅限于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内,尚无法顾及新华东路(岳口段)、新行街和浦头街历史街区以及其他零星散布的历史建筑;对香港路北段与台湾路的维修,也仅限于沿街立面整治,民居内部结构安全性并没有得到加固和改善。二是街区内文化景点未能充分开发。重点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复举步维艰,漳州文庙是历史街区内最重要的古迹和景点,除了大成殿等主体建筑进行维修外,没有进一步充实陈列展览,历史上被毁坏的棂星门、泮池泮桥、崇圣祠和府学等配套建制没有复原利用;街区内的嘉济庙、王升祠、杨骚故居等重要的建筑没能修缮整治。三是有碍街区风貌的新建建筑的拆迁并未彻底。位于核心区内的芗城区卫生防疫站办公宿舍楼、漳州市制药厂宿舍楼等大型的新建筑仍未搬迁整治,严重破坏了街区风貌和空间组织结构。
  3、活力不足。整治后,历史文化街区人口和经济总量下降,原有的小商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萎缩,新兴行业得不到发展,街区门可罗雀、活力不足。一是商业欠繁荣。整个街区现有功能仅限于居住和传统商业零售(两者所占比例超过90%),香港路和台湾路上众多的老字号和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产业没有得到恢复;街区内的店面缺少专业规划、集中管理,经营上放任自流,街区产业不对口,街区传统、特有产业优势未能得到发挥,缺乏人气。二是文化产业欠发展。由于缺乏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展示平台,街区内物质文化遗产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少,具有浓郁漳州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芗剧、锦歌、木偶布袋戏、民间木版年画等传统戏剧、曲艺、民间美术、工艺缺少展示空间,整个街区文化内涵不足、有形无韵。三是旅游要素不齐全。虽然旅游部门已将历史文化街区列入市区文化景观进行规划建设,并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但由于前述存在的区位孤立、内容单薄等制约因素,满足“食、住、行、游、购、娱”等诸多要求的旅游配套相对缺乏,街区吸纳能力有限,留不住游客。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存在这些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
  1、投入有限。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建设需要经济支撑,且所需投入巨大,一些城市的成功经验表明,街区开发建设一般需要15至20年的投资期才能显现成效。我市从2001年至今累计投入整治资金3592万元,其中,国家下拨名城保护专项资金400万元,占11.14%;市财政划拨2563万元,占71.38%;财政外配套资金300万元,占8.35%;业主回迁补差款328万元,占9.13%。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是现阶段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在财政预算硬约束条件下,其弊端明显:财政资金数量有限、且以政府 “为民办实事”项目来立项筹措,款项以工程估算为依据、并随项目走,项目的不可预见性和项目的差异性决定了资金走向、数额具有不确定性;保护工程实施周期长,与政府任期无法同步,导致资金来源随意性较大,资金的投入缺乏连续性,出现了开工———迟滞———停顿———开工的间歇性特征;财政划拨资金专款专用,更多用于保护整治工程上,其他方面无暇顾及。
  2、体制不顺。一是部门协调不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及其规划、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宣传、行政执法等单位和部门,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机构来协调各有关部门同步推进街区建设,出现硬件与软件不配套,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协调的情况,导致文化内涵不足、游览内容单调和游客停留时间短等问题。二是相关机构职权与保护工作要求不符。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指挥部属“建设型”的临时机构,无法取代适应历史街区特殊要求的“服务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则缺乏规划、建设、文化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相关部门的授权,许多保护开发工作无法开展。三是常设协调机构作用难发挥。虽然设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协调机关的办事机构,但两者分别挂靠在规划局和文化局,其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
  3、规划缺位。先前编制的历史街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仍不能满足街区管理运营和深化整治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紫线规划虽已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但范围太小,不利于街区整体风貌的保存。如延安南路以东、修文东路片区距离核心保护区仅一街之隔,却未作为建设控制地带纳入紫线规划。二是修建性详规滞后,街区内历史建筑外貌保护与房屋内部翻修、改造缺乏相关依据和技术标准,保护整修难于开展。三是一些规划得不到严格执行,影响到街区风貌和组织结构,如规划提出街区控制地带内18米限高区,根据目前城市建设情况,不少已建或在建的建筑高度都已超过此限。
  三、对策与建议
  漳州作为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多样性是其“基本点”、台胞祖居地是其“核心点”、闽南特色的历史风貌是其“基础点”、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生活是其“活力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名城的目标任务,激活“四点”、凸显特色、张扬个性,在新与旧、现代元素与历史遗存的碰撞中,开拓出一条富有成效的名城保护发展道路。
  1、要强化责任,乘势而上。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城三片”、特别是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仅存的街区,是我们共有的精神、文化和物质财富,不可多得、无法再生、弥足珍贵;台胞祖居地、闽南特色的民居和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生活是街区历史文化价值的特色所在;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文物、历史建筑的集中展示区,又是百姓的生活区,其间的民居大都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环境较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的珍贵性,明确定位特色,正视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依据《全国“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以文化部批准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契机,推动保护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2、要明确定位,拓展空间。要按照街区原有的历史风貌进行规划保护和开发建设;根据紫线规划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依法坚决禁止在保护范围内的非法拆建活动,特别是对深入街区紫线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严格按照紫线保护规定来审批;严格执行紫线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的规定。要大力拓展外延,扩大街区规模,改变街区区位孤立的现状。具体是:疏通路网,改善交通状况,分步实施芳华横路整治、水仙大街(修文东路)改建、厦门路西段改建和延安路改造;积极拓展空间范围,将威镇阁、中山桥头公园———南山景区纳入街区保护建设范围进行规划建设,形成威镇阁———中山公园———历史街区———中山桥头公园———南山景区的旅游链,统一规划,成片开发;从沿街立面整治扩展到民居内部结构安全性的加固和修缮,改善人居环境,延续街区居民原生态生活方式;拆迁核心区内妨碍街区空间形态的芗城区卫生防疫站办公宿舍楼、漳州市制药厂宿舍楼等大型建筑;整治范围还应逐渐扩大到其它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
  3、要挖掘内涵,激发活力。要大力发展街区特色传统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努力把街区建设成为欣赏闽南民俗文化表演、体验闽南文化精髓、品尝闽南传统美食的集中区。
  一要完善规划,强化功能。强化规划的龙头先导作用,进一步配套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老建筑保护与利用技术标准》等,为深化街区保护整治、开发建设提供指南与依据。以规划为依据,明确功能区划,努力实现各个景区景点整体串联,形成有机联系。具体是:以水仙大街工人疗养院为中心,建成温泉疗养休闲区;以中山公园为中心,建成生态健身区;以历史街区为中心,建成闽南文化观赏区;以中山桥头公园为中心,建成水上活动娱乐区;以南山寺为中心,建成宗教朝圣游览区。根据街区内的历史沿革、民俗习惯、文化内涵、建筑特色等建设三个特色规模组团:以文庙为主体的集芗剧票友社、锦歌社、南音社、闽南说书场、斗鸡场、木偶演出、漳州民间传统艺术表演为一体的闽南民俗表演艺术组团;以台湾路、香港路为主体的集木偶雕刻、漳浦剪纸、木版年画、华安玉雕、八宝印泥、古玩字画、手工艺等为一体的传统工艺品组团;以府埕为主体的集漳州各县(市、区)和台湾的名特优产品以及传统名小吃等为一体的漳台特色产品和饮食组团。
  二要深化整治,突出特色。实施漳州文庙的维修复原工程,建议在文庙南侧拆除进深约100米的后建建筑(保留侍王府、古井、永定会馆等有价值的文物建筑),恢复棂星门和泮池泮桥、开辟文庙广场,并把文庙广场规划利用为漳州文化广场和历史街区人车流聚散地;搬迁西桥小学,恢复府学明伦堂和荷花亭等建筑,并规划建设成为漳州碑林博物馆,收集散落漳州各地有价值的田野石刻进行集中展示;在文庙北侧,则复原历史上被毁坏的崇圣祠,完善文庙系列配套建制。分批修缮嘉济庙、王升祠、杨骚故居等重要的文物建筑。完善街区内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如统一规范街区内经营户字号及广告招牌;发展特色行业,如特色酒吧、旅社及家庭旅馆;对接漳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展示点的建设,在街区积极布局芗剧、锦歌展示点,灯谜艺术和布袋木偶及雕刻展示点,发展特色文化博览业。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店铺及老字号进行地方传统手工艺和戏剧、曲艺的创作、表演和展示,开辟私人收藏博物馆(室);出台相关的财税、信贷扶持优惠政策,推动传统文化和手工艺等经营项目开发建设。
  三要了解民情,整合要素。鉴于目前历史文化街区还是以居住为主的居民区,且房屋产权多为居民私人所有,国有比重很低,在这种情况下,要划分街区功能,实施分期组团式开发,就要了解民意,加强引导,整合要素。建议着力开展民意调查、产权摸底工作,拿出更详细的实施方案,做过细的规划、动员和招商引资工作。
  4、要理顺体制,多元投资。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历史街区的保护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要针对目前存在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问题,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司其职;市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街区保护开发工作,形成定期制度化的协调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专项保护资金。按照《漳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尽快设立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资金,并将该专项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增长而增加;可出台相关“以地养区”的政策,从城区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保护建设资金。三是拓展投资渠道。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和开发利用所需资金巨大,例如,经旅游部门估算,把街区纳入市区文化景观区建设,包括城建投入,需投资3亿多元,仅靠政府投资显然是杯水车薪。为此,要努力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允许并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历史街区开发保护领域,适当放开对街区居民改造自有房屋的限制;改变政府先前在整治保护中一手操办的职能角色,重点做好收集翔实的资料信息、编制详尽的规划设计、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监督等服务,而具体的建设活动则由业主或开发商按照保护规划自行开展;可以考虑把街区建设成为影视拍摄景区,开展有偿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5、要积极推介,树立品牌。历史文化街区是名城的名片,要加大包装、推介和运营的力度;在历史街区内以文字、图片、电子屏幕等形式展示有关闽南建筑史、闽台文化交流史以及漳州旅游等方面的成果;借助林语堂、许地山、杨骚这些我市知名作家的影响力进行宣传,同时把街区作为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元素,邀请省内外的作家前来采风,扩大历史街区的知名度;在民间传统节日里,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地方民俗活动,展现闽南传统风情,从而全方位展示历史文化街区的魅力,吸引更多的消费、投资和贸易,推动历史街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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