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督法实施办法 全面推进和谐龙文建设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作者:蒋一婷发布时间:2009-01-01阅读次数: 次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不仅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责任,也是党委和“一府两院”的重要责任,更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一、深入学习宣传,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施办法是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监督法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发挥人大机关带头深入学习作用,把监督法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五五”普法规划;重视党政干部学习、了解监督法的内容,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有计划地开展实施监督法的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梳理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院、检察院原来的有关文件,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为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
二、围绕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贯彻实施。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一是围绕工业强区、商贸活区,中心带动、城乡互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二是围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三是围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四是围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监督形式和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做到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五个结合”,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发挥人大常委会是监督法的执法主体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开展监督的本领,依法规范监督行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目的是督促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既是一种制约和监督,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要增强“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依法有序、责任明确、运作公开、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尊重、支持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重视人大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帮助人大常委会解决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干扰和阻力,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的意识,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施办法是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监督法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发挥人大机关带头深入学习作用,把监督法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五五”普法规划;重视党政干部学习、了解监督法的内容,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有计划地开展实施监督法的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梳理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院、检察院原来的有关文件,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为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
二、围绕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贯彻实施。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一是围绕工业强区、商贸活区,中心带动、城乡互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二是围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三是围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四是围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监督形式和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做到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五个结合”,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发挥人大常委会是监督法的执法主体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开展监督的本领,依法规范监督行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目的是督促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既是一种制约和监督,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要增强“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依法有序、责任明确、运作公开、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尊重、支持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重视人大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帮助人大常委会解决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干扰和阻力,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的意识,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作者系中共龙文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