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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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毅泰发布时间:2009-01-01阅读次数: 次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下面,我就我市政府系统贯彻执行《监督法》及《实施办法》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实施办法》以《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结合本省实际,对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作了较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是一部既集中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又符合我省实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规。《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监督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法》和《实施办法》,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深化对《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领会,并充分认识到政府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政府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实施办法》各项制度的正确实施
  自去年《监督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对《监督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实施办法》各项制度的正确实施。
  (一)要严格坚持重大事项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制度。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都应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对政府作出的事关全局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前要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
  (二)要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对列入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的政府工作事项,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监督、争取支持。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要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决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要把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作为检验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大局的重大决议和决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切实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落实。
  (四)要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如实报告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对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要认真进行研究,按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向常委会报告。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向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通报。
  (五)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办理好代表建议和意见,是政府的义务和职责,是实现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政府及其部门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安排和部署,及时、认真、高效地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
  (六)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是各级政府接受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漳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规范性文件按时、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忠实履职,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政府执政水平
  《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实施,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努力做好政府各项工作。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执政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要坚持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主动、规范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务员素质,提高政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能力。
  (二)要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及其部门维护社会公正、管理社会秩序的基本职责,也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点。政府及其部门要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切实转变行政的理念和方式,增强法治观念和规范意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要强化创新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是新时期政府工作的迫切要求。强化改革创新,就是要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方法。当前改革的重点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通过完善经济调节手段,加强市场监督,强化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四)要强化效能意识,提高政府执行力。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公开征求意见,使政府决策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配合和检查督促,增强执行合力,推动行政提速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用问责来考验各部门负责人的执行力。
  《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为我市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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