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贯彻监督法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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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荣藩发布时间:2009-01-04阅读次数: 次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华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常委会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广泛的、有深度的、有质量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广大执法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监督法的认识和理解,真正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的要求上来,为全面贯彻实施好监督法营造良好的氛围。主要做了几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全体人员学习监督法。二是去年换届以后,举办了代表履职培训班,把监督法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等媒体宣传监督法。
  二、增强依法监督意识,履行好监督职责。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人大工作的首要位置,统一认识,增强依法监督意识,严格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监督工作,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1、把握好监督重点。常委会牢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把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几项监督重点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开展监督。根据县委提出的“工业兴县、兴茶富民”的发展战略,常委会高度重视华安工业集中区建设,大胆运用人大监督的各种形式,积极促进工业区更好更快发展。在监督中,围绕工业集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开展多次视察、调研和检查活动,听取和审议了相关部门的汇报,提出诸多建议和意见,推动了工业集中区各项工作的逐一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实效。目前,华安工业集中区已初具雏形,为华安的加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开展监督。近年来,常委会把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始终关注“三农”工作。针对我县是农业县的实际,特别是针对今年来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农民增收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常委会密切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一年两审农业农村工作,为了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随着这几年华安工业的发展,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护越来越突出,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了监督力度,使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维护。常委会还对农村“年千公里”路网建设和“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使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关注法制建设。常委会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开展对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执法检查,督促“两院”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正司法。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把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为重要工作,跟踪督办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3、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民生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针对居高不下的药价,群众看病难问题,“网吧”泛滥,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三金”管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在人大的跟踪监督下,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一批民生问题。
  4、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常委会十分关注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对各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及时提出建议,并协助政府解决建设中的一些关键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5、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注重由履行法定手续向注重实质性监督转变。坚持把听取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把预算监督与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三、改进监督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注重改进监督方法,力促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1、把工作评议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去年,常委会对县公安消防大队争创“人民满意消防大队”活动,进行了工作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具有权威性,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把推动自行整改和依法纠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调查、整改反馈、民主测评、会议表决等程序,评议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力地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今年,电力部门自加压力,主动申请,常委会又组织开展对县电力公司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的评议,通过一系列程序,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地推动我县电力事业发展。
  2、把调研与监督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过程中,注重工作方法,坚持调研先行。执法检查前,先组织有关人员了解民情,确定重点,在视察检查中采取随查和暗访相结合,使检查更贴近实际,注重提高监督成效。在监督过程中注重分析问题,查找原因,重点抓好督促整改,逐步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围绕监督的重点和议题,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县城总体规划、茶产业发展、平安华安建设、农民增收、工业集中区建设等专题调研与监督,有效地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收到较好的效果。
  3、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在评议消防工作及电力工作、平安建设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开展问卷调查等,让群众和各界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有效地扩大参与范围,有力地推进监督的深入开展。
  4、把监督工作与代表工作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搞好人大监督工作。一是举办代表培训班,把监督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二是把代表的建议、议案集中反映的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重点,对重点建议件加强督办。三是扩大代表对监督活动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各种座谈会,组织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旁听法院庭审等。
  5、把监督过程与监督结果相结合。监督要真正取得成效,就要把监督过程与监督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委会坚持一项监督议题选定后,从审议建议的提出,到办理落实过程的跟踪,办理结果满意度的反馈,都监督到位,确保取得相应的监督实效。
  四、实施监督法及实施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贯彻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氛围还有待于进一步营造。作为实施监督法的主体,各级人大常委会是重视的,都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为监督法的实施营造一定的氛围。但怎么样进一步深入还做得不够,特别是怎么让被监督对象真正认识、理解、落实监督法,还需做很多事。贯彻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
  2、依法监督中还存在着人手不足之困惑。现在县级人大各工作委基本上是单枪匹马,如果真的都按监督法的程序做,那是做不过来的。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办法的一些具体要求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很难做到的。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委及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把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华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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