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增强实效 推动内务司法工作上新台阶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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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双庆发布时间:2009-07-01阅读次数: 次
      2008年以来,各地人大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紧紧抓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一主题,不断深化对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认识,依照监督法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探索和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我感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有力度,有特色,有创新,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里我就做好2009年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方向性问题。前阶段,我市各级人大之所以能较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项工作能取得长足进步,得益于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能够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重点。一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特别要围绕第二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重点,从大局上,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不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密切联系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开展司法监督工作。二要把握内务司法工作的目标任务。要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推进司法体系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三是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新时期,新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监督工作做好,做实,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努力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
      吴邦国委员长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监督工作容易搞虚,不容易做实,要把增强实效作为人大监工作的关键。要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依法办事、突出重点、讲求方法、一抓到底。各级人大及内司委的司法监督工作要出成绩,出成效,要做到三个方面:
      (一)突出重点,选准项目
      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按照市委提出的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漳州,“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落实过程中,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司法监督工作也要按照这个要求,围绕这个中心,突出重点,选准项目。就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应该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带全局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当前如执行难、申诉难、超期羁押、错案不纠、司法不公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事关全局,涉及面很广,有些还是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或者需要法律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解决,也不可能通过人大司法监督就能彻底解决。但是,我们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关于如何突出重点,选准议题问题。我个人认为人大工作的涉及面广,监督的内容多,要求也高,但是人大人员有限,力量有限,只能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从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看,监督工作要做到监督得当、工作有方、支持有力、效果突出,必须做到民主、科学、精心选题。一是定期召开司法机关工作座谈会,从中可以发现很多问题,使监督事项的确定具有针对性。二是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使监督事项的确定更具有亲民性。三是从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信访问题梳理归纳,使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更具有全面性。四是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内司委的意见建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的涉台审判工作、市公安局平安建设工作、市司法局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常委会司法监督的重点,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中有两个议题要上常委会审议。一是市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重点是对全市检察机关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情况调查,通过审议破解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一些难题,促进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二是律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调查了解新的《律师法》出台后,律师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执业环境和执业保障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加强和改进这部法律的执法工作。这两个议题的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定的,也是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应该说比较符合我市当前司法监督实际的需要。
      (二)依法监督,规范运作
      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原则、形式、程序、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开展新时期的人大监督,必须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依法监督,强化监督。要按照七个方面监督职责,七种监督形式开展有效监督。特别是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开展这两项工作包括选定议题、前期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汇总报告、会议审议、后续检查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很重要,每个步骤都要依法运作。在监督方法上,要把握好五个结合,即把工作监督和和法律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通过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尽职不越位、监督不代办。
      (三)讲求方法,重视调研
      监督要注重细节,夯实基础,讲求方式方法,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1.加强前期调研。开展调研必须“深”,调研深入有效须有几方面的要求,即准备要“细”、走访要“广”、报告要“实”、建议要“真”。首先要精心做好调研准备。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做到有目的、有内容、有步骤、有要求。其次要科学把握调研方法。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最后形成有深度、有力度和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力求观点鲜明,语言简炼,既有事实、又有分析,既有情况、又有建议;要多讲具体情况,做到小中见大,议深议透;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少作空泛议论,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有利于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才能有利于提高人大的工作水平。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三个司法类的审议议题,每次审议前我们都组织开展了相关议题的调研工作。如公安平安建设调研,常委会组织相关委员和代表在何红孙、黄双庆两位副主任带领下,分别深入十一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调研。共召开十二场座谈会,视察三十个平安建设工作点,参加座谈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137人,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29人。应该说此次调研时间长、涉及面广、参加人数多、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是一次比较深入有效的调研。调研组通过调研,在综合分析、系统归纳的基础最后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取得了很好的审议效果。
      2.要抓好跟踪检查。监督效果必须要“实”。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重要事项,审议能不能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效果,关键取决于其审议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人大监督要取得实效,一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及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依法开展监督。只有严格依法监督,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所谓有为才有威。监督工作只有效果“实”,才能赢得群众对人大的信任与支持,才能真正树立起人大权威,赢得被监督机关的尊重。单单这两年来,司法类审议议题,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市消防支队专项工作报告、法院涉台审判工作、市司局诉讼调解多元化联动机制报告、市公安局平安建设工作等,我们都坚持做到了审议前有调研,审议时有审议意见,审议后有反馈结果。一步一个脚印,决不含糊,不走过场。两年来,我们提出来许多的建议和意见已经被市政府及两院采纳,并已落实在工作之中。如去年,常委会审议法院涉台审判工作后,向法院提出了加强涉台审判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涉台审判品牌,加强涉台案件审判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涉台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等审议意见。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编制审批部门专门审批同意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受理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同时为在漳的台胞、台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这是继前年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后,漳州市在大陆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又一次创新。又如去年,常委会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后,提出妇女儿童受侵害时特别是家庭暴力在第一时间向基层派出所求助时,接警处理的有关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当即进行认真研究,并与市妇联联合发文,在全市120个公安派出所专门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以此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打击力度,使家庭暴力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要把监督与支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开展监督的基本目的,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样的监督不是干扰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是帮助这些机关排除干扰;是纠正违法、支持合法。各级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在开展司法监督工作过程,要深入调研分析,抓住存在问题,同时也要与各有关单位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帮助和推动问题的解决,确实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加强监督、提升实效来构建和谐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联系工作,是加强沟通磋商,统一认识,形成监督合力是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必须认真探索的的一个重要工作。一要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的衔接。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自觉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党委的要求和意图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人大内务司法各项工作之中。二要与人大常委会其他部门加强联系。做好与人大其他内设机构的工作衔接,能够使我们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实效。围绕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局工作要多出主意,想办法,实际工作要与人大内设机构(工委)沟通,取得工作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如去年两院人事任免,内司委和人事代表委按程序严把队伍关。九龙江流域整治,农经委和城环委联合监督,涉台审判调研,内司委和侨台委联合搞调研。公安平安建设调研,二个主任亲自带队调研,几个委室密切配合,效果都很好。三是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要了解对口单位的工作情况。同时让对口单位知道我们的工作计划。今年,我们准备借鉴省里《对口单位联系办法》,让对口单位形成共识,主动形成合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四是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通过组织调研、征求工作意见、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办理信访件、沟通情况等形式,加强市、县两级人大的联系。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研讨会,为各县(市、区)之间沟通建立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势头,共同推进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上新水平。
      同志们,这次座谈会是工作交流会、情况通报会,也是我们市县两级人大内司委交换意见、加强联系的会议。大家对市人大及内司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要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尽量吸纳到我们今后工作中,有些还要作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只要我们抓准定位,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文系作者在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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