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家庭” 维护妇女权益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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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妇联发布时间:2010-05-26阅读次数: 次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市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群众性、社会性优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开创妇女维权工作新局面。
      加强源头参与 关注妇女权益保障问题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注重从源头上抓起,为妇女群众争取更多的权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召开维护妇女儿童联席会议,研究当前妇女维权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的调研。2008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下,由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会、团市委等部门组成二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在常委会副主任黄双庆、内司委主任吴福兴的带领下,深入到龙文、漳浦、云霄、东山、诏安、平和、南靖、长泰等八个县(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保障我市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妇女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市妇联还充分发挥妇联干部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势。在收集信息、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先后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提交了《关于机构改革中男女同龄切线和加大对女干部使用力度的建议》、《建议解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的报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关于实行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建议》、《关于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建议》、《关于关注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的议案》、《关于重视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建议》、《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关于定期开展妇女病普查的议案》和《关于加快漳州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的建议》的发言,得到了及时采纳。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优化维权社会环境
      妇女权益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结合“五五”普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借助“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契机,一年一个主题开展法制、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闽南日报》、电视《今日说法》栏目、漳州女性网、宣传栏等媒体、举办知识讲座,开办妇女维权知识竞赛,法制、平安知识进家庭、翻印分发《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简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简称《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平安知识,倡导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2008年,以“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依托“平安家庭”示范户、市级“巾帼文化中心户”,以“一户带多户”的形式,开展法律、“平安知识”、禁毒知识等入户培训工作,不断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发展稳定大局构筑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宣传各条战线妇女先进事迹。每两年评选一次热心支持妇女维权工作、妇联系统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与法院、司法、公安联合开展优秀女法官、女调解员、十佳女警官评选表彰,努力营造女性成长的良好环境。
      发挥信访窗口作用 畅通妇女诉求渠道
      市妇联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窗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妇联四级信访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维权工作网络。开通热线电话,设立维权信箱,畅通维权渠道。各级妇女组织坚持每月一统计,一季一分析一排查,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妇联来信来访工作。针对来访妇女群众,各级妇联做到:一是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二是因人施答,深入浅出。三是依法答询,说教并重。四是释疑解难,切实帮困。积极与当事人所在地镇、村居委会及法律援助机构联系,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帮助、寻求法律依据,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维护权益,及时、有效的化解包括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全市妇联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517件(次)。其中:来访348件,来信64件,来电105件。
      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各级妇联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坚持走开放式维权工作之路。借势、借力、借现代化手段维权,工作手臂不断延伸。在不断加强信访这一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在省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先后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妇女法律援助、妇联干部陪审等维权工作三项制度。创办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处,建立健全维权四支队伍建设。近年来,市妇联又充分发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了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形成了职能部门与妇联组织的维权合力。
      一是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了社区妇女维权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区妇女维权站,由社区妇联和社区警务人员共同负责,把妇女维权纳入社区警务工作,实现妇联组织与公安部门的优势互补,使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在社区整合中得到有效拓展。目前,全市共有132个社区妇女维权站。今年进一步强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力度。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的通知》(漳公综[2009]18号文件)。全市120个公安派出所在“三八节”期间挂牌运作,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对妇女儿童的不法侵害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服务站与110指挥中心联通,24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使被侵害的妇女儿童在第一时间得到公安民警的救助。
      二是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妇联组织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与沟通,加强对女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女性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从苗头性抓起,从细微处入手,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使其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调处家庭、婚姻、赡养等常发性民间纠纷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目前,全市配有女性人民调解员1517人。2008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属于未成年人案件131件、妇女的案件242件。
      三是与法院系统联合,设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2003年,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如何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形成共识。之后,在市及芗城、漳浦、东山、南靖、长泰、平和、云霄、华安等县(区)人民法院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抽调了具有处理婚姻家庭、妇女权益案件经验、熟悉审判业务的审判人员任合议庭成员,对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进行审理。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以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涉及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救助、教育挽救、理论调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法院均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近两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审结了大量涉及妇女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民事等案件。其中:涉及离婚纠纷、抚育费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有6383件。调解、撤诉4549件,调、撤率达71%;调解并执结2545件。合议庭的设立,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审判工作更加专项化、具体化、高效化。
      四是与民政部门联合,设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救中心”。 2007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在漳州市救助站设立“漳州市反家暴妇女庇救中心”,拓展了我市的社会化维权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中心把工作重点放在关心关注我市的弱势群体,宣传男女平等,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上。致力于保护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无家可归的妇女的人身权利,并为其摆脱困境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中心的成立以来,共庇救妇女285人,有效的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 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家庭是妇联传统的工作领域。市妇联在维权工作中,创新载体。2005年7月,围绕“积小安、促大安,抓小家、保大家”的目标,把创建“平安家庭”作为“平安漳州”的重头戏,作为妇联维权工作中重点,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维权关口前移,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维权与维稳工作结合的最有效平台。为了保障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为组长,八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同时,在全市迅速形成市、县、镇、村居四级的纵向网络和党政领导亲自抓、成员单位具体抓、各有关部门一齐抓的横向网络。活动启动后,我们大力抓好宣传、启动和深化健全责任机制、督查机制、齐抓共创机制、帮教帮扶机制、滚动管理机制,迅速形成大创建的阵势和气候。每年围绕“七无一好”(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赌博、无邻里纠纷、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无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标准,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创建重点方案,提高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维权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家庭更加安全健康、和睦美满,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2008年,我们着重抓好“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企业、社区、村、家庭等地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依法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妇女的综合素质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引导她们增强平安意识,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流动妇女平安之家”成为流动妇女的维权之家、学习之家、活动之家、心灵沟通之家。促进流动妇女家庭的平安和谐,使她们和家庭成员共同为漳州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人人讲平安,家家创平安”的氛围日益浓厚。“文明、健康、和谐、平安、守法、奔小康”日益成为广大家庭的追求,漳州市荣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龙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荣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目前,我市有94%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户,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00户、示范乡镇11个,示范社区(村)29个,“流动妇女平安之家”22个。2008年,国家统计局福建省调查总队抽查数据显示,我市“平安家庭”知晓率名列全省第一名,“平安家庭”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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