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声解民意 提高执法公信力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近年来,南靖县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深入开展“听民声解民意、提高执法公信力”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2005年以来,该院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第九届、十届文明单位;2008年初,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严查职务犯罪,关注民生利益。2008年初,一些人大代表向该院新上任的检察长林文井反映,九龙江西溪沿江个别污染企业违规排放,水质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检察机关给予依法严肃查处。对此,林文井检察长迅速部署警力,通过近一个月的前期细致初查,掌握了该县环保局原局长庞某等有关领导职务犯罪行为。经查,该县环保局四名领导自1998年以来,多次收受环评中介组织和污染企业老板的贿赂30余万元,放纵企业排污行为。2008年11月,四名犯罪嫌疑人经该院侦查、起诉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南靖县检察院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一是要加大整治力度,对违规排污企业实行关、停、罚;二是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三是要切实抓好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县环保局对此高度重视,并逐一进行整改。当年,全县共关闭重点污染的塑料加工厂6家;对23家企业(或个人)实行行政处罚总额76.3万元;对17家造纸企业、12家罐头食品企业、2家化工企业、2家水泥企业,列入2008年度重点监控企业;并拟对19家造纸、化工、罐头食品等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其中已安装8家。全县有30家罐头加工厂、造纸厂、水泥厂完成废水治理设施建设,总投入约800万元。通过对该职务犯罪窝案的查处,有效地促使环保系统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促使重点排污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较好地改善了该县地表水质和空气质量。2008年11月初,通过对九龙江流域(南靖段)水质监测,船场溪水质由原来的ⅳ类水质降到ⅲ类水质以内,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2009年初,该院又根据群众反映的征地赔青款被个别村干部侵吞情况,立案侦查了两名村干部贪污公款20余万元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两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关系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件,一些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拓宽预防渠道,促进廉洁自律。在严肃查处关系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该院还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2008年7月,该院与林业、电力、高新区等5个部门联合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定点开展犯罪预防;2008年9月,创办了《职务犯罪预防月刊》,每期编印300册,赠阅给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和重点敏感部门工作人员;2009年初,成立了由8名检察干警组成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到县直单位和各镇区开展法制宣传; 2009年6月,制定了《开展预防和查办危害国家投资资金安全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央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同步职务犯罪预防。建立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制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派驻干警定点挂钩联系等方式,积极为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开发与保护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8月,与县纪委、县组织部联合创建220平方米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总投资30余万元。目前已接待本县干部群众参观学习7批约240人。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有效地促进了国家公务人员勤政廉政,推动了当地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健康开展,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2009年11月24日,高检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文秀到该县检查工作时,对南靖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开展重点项目同步预防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维护公平正义,注重宽严相济。两年来,南靖县检察院通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10件,《纠正不应当立案》12件,追捕20人。追诉12人,纠正漏罪7件。2009年4月,该院在审查一起强奸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以招工的名义将一名外地妇女骗到南靖后进行暴力强奸,同时还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情节十分恶劣。为此,该院依法追诉该犯罪嫌疑人强迫卖淫罪后,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2009年8月,该院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2名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审刑事判决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为由提出抗诉后,市中级法院虽然没有采纳该院的抗诉意见,但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刑期均予减轻2年。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属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对2009年提起公诉的5件失火犯罪案件被告人提出“补植恢复原状”、酌情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均是到法院采纳,目前4名被告人已补植林木面积900余亩。如在办理被告人刘某失火案时,针对被告人妻子、女儿都是智障患者,家庭生活困难,该院主动与被烧毁林地的下坂等三个村沟通,在达成让被告人以补种恢复原状的方式代替经济赔偿后,建议法院判处补植令并适用缓刑,取得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行案件走访,保护弱势群体。2009年初,南靖县检察院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听民声解民意,提高执法公信力”主题活动,建立了弱势群体走访制度,规定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办案干警必须进行家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该制度实施一年来,办案干警共走访了弱势群体38人次,帮助被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赔偿30余万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初,该院办案干警在走访为反抗强奸而从三楼跳下致伤案的被害人韩某时,发现:一方面被害人腿股粉碎性骨折,产生功能障碍,原伤情鉴定轻伤可能存在错误;另一方面被害人因家境困难难以支付手术费和后续医疗费用,可能因此延误治疗导致残废。对此,该院及时向漳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漳州市检察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最终鉴定结果由轻伤改变为重伤。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时拿出8万元作为被害人的医疗费用,使被害人的伤情得到了及时治疗。2009年7月,韩某及其父母将两面“妇女维护卫士,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锦旗送到该院和漳州市检察院办案干警手中表示感谢。
开展帮扶挂钩,服务重点民企。为了实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海西建设的检察工作目标,南靖县检察院确立了涉企案件走访制度,通过办案服务企业发展。一方面,该院制定了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制度。由全院副科级领导挂钩全县重点企业50家,定期走访企业,及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09年,通过领导干部挂钩企业,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同时帮助企业追回经济损失。如,2009年6月,蔡副检察长在走访其所挂钩的一家企业时,该挂钩企业老板反映该公司20余万元货款被河北某公司诈骗,货款长期未能追回。蔡副检察长及时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对办案过程进行跟踪督促,及时为该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制定了涉企案件走访制度。规定对涉及企业利益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走访该企业,征求处理意见,开展法制教育,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的、有利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2009年,妥善处理了涉及侵害该县重点企业利益的刑事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40多万。
建立联系制度,倾听民声民意。2009年初,为了进一步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林文井检察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倾听人大代表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为此,该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决定》,11名院班子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分别挂钩联系一个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征求对检察执法办案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该制度出台后,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高重视与支持,并向各镇人大主席团进行转发。到2010年初,该院已在各镇人大主席团召开座谈会24场次,邀请300多人次人大代表参加。针对人大代表反映一些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可能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2009年上半年,在县人大内司委、人事代表委的支持配合下,该院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到11个镇开展《选举法》以及有关涉农职务犯罪法制法规宣传活动,举办预防犯罪专题法制讲座18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