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九龙江流域整治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九龙江是漳州人民的母亲河,保护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可持续发展。”
“要全面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管,彻底治理生猪养殖污染。”
“要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保护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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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去年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市政府关于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2009年,常委会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对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连续跟踪监督。3月下旬至4月上旬,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针对九龙江北溪发生甲藻水华事件,展开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视察;6月上、中旬,为促进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的《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落实,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落实情况督查;7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沿江详细查看九龙江水环境,对九龙江北溪、西溪水环境保护和河道采砂情况开展视察活动。视察、督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后,深入流域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全面了解掌握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蓝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禁建区、禁养区的有关规定,全面关停污染工业企业,进一步整治乱采河沙和沿岸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工作。视察、督查活动形成的报告分别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如狠抓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禁养区内13594家养猪场的搬迁、关闭、拆除任务,基本完成禁养区外25973家养猪场的整治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1月至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6070人次,检查企业2076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78家,处罚金额438.6万元;结合村容整洁工作,全面开展垃圾、水葫芦整治工作,一年来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4112处,清除垃圾近5万吨,清理水沟2393公里,打捞水葫芦416万平方米、3.6万吨,有力地促进了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的改善。
同时,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九龙江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聘请有关专家、九龙江保护志愿者和九龙江流域(漳州段)7个县(市、区)人大领导共16人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兼职委员,每位委员又联系若干名人大代表作为监督员,共同组成监督网络,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新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水健康安全。
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综合整治涉及闽西南3个市13个县(市、区)近500万人,为推动整个九龙江流域的全面整治,汇聚更强大的监督力量,常委会主动加强与厦门、龙岩市人大的沟通联系,共商推进流域联动监督机制建设。3月,提议并召开了漳州、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联席会,形成会议纪要,达成加强联动监督的共识;7月,主动介入漳州、厦门、龙岩三市人大第一次联合开展全流域视察活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此外,常委会还向省人大提出,进一步完善九龙江流域下游对上游补偿机制、征收北溪流域水资源费用、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基金标准、建立九龙江流域统一管理机构、制定流域工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发展规划等建议和意见,作为制定《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