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地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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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发布时间:2010-09-19阅读次数: 次

 

      为保护和改善漳州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地(即永丰溪横山水库以上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质量,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中旬和4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在掌握水源地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水源地人口、农业、林业、工(矿)业、水电开发等有关方面基本情况,以及当前影响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提出了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
      一、切实解决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是水源地内的主要污染源。要保护和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必须下大气力从根本上解决以生猪为主的养殖污染问题。建议,将水源地永丰溪干、支流两岸一面山或两岸500米范围内区域划为畜禽禁养区,禁止在这一区域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禁养区外划为限养区,规定每个养殖户的生猪存栏数不得超过20头,对鸡、鸭、牛、羊的存栏数也进行限制,而且,养殖户必须对污水进行处理,做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在限养区内,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合理布局,增建一批无害化处理池,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在比较彻底地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控工作。要大力实施“绿色行动计划”,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三品”生产、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认真落实《关于在九龙江流域内农作物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等事项的通知》、《九龙江流域林木施肥用药技术方案》,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源地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使用后的农药瓶集中回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此外,还要禁止在水库中进行人工养鱼,防止投放饲料污染水体。
      二、积极推进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整治。一要建设高安生活污水处理厂。高安镇区及其周边村庄、人口相对集中,有6个村、约12000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自然条件基本具备。要把高安污水处理厂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争取与市区第二饮用水工程一起建设,并在饮用水工程建成启用前投入运行。二要加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力度。水源地内除高安镇外,其他村庄分布相当分散,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建议从改厕入手,着力解决居民粪便这一重要污染源问题。要从资金、指标上倾斜支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2012年以前,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并在每个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水冲式卫生公厕,全面填埋、拆除旱厕,尽可能地降低污水污染程度。三要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目前水源地内的大部分自然村都未开展家园清洁行动。要以村容整洁工作为载体,以水源地环境卫生整治为契机,掀起农村垃圾治理热潮,在今、明两年内,完成所有自然村的垃圾治理工作。要加强焚烧炉、收集池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保洁工具配备,建立健全保洁队伍、保洁制度,实现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常态化。要做好高安镇垃圾焚烧炉堆料场防渗工作,有效消除垃圾二次污染隐患。要指导、帮助已通过家园清洁工作验收的高安镇等镇村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垃圾治理成效。此外,要禁止在河岸堆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其对水体造成污染。四要认真组织实施造福工程。根据《漳州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要求,华安、南靖2县约有271户963人需要搬迁。要坚持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群众自愿原则,从指标上给予倾斜,确保到明年底前全面完成造福工程搬迁任务。同时,积极向省库区移民局申报,争取将搬迁户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促进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另外,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处置高安、马坑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污染水体。
      三、全面加强对工矿(石)企业、水电站的监管。一要全面关闭、迁移排污工业企业。目前,水源地内的排污工业企业数量较少、规模也都很小。建议将这些企业关闭或转移到水源地外,并禁止在水源地内新上工业项目。二要把水源地划为矿产资源禁止勘查开采区域。禁止审批新的采矿(石)项目,如期关闭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采矿场,原已审批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超过2013年6月30日的采矿(石)场一律在2013年6月底前关闭。三要禁止新建水电站。除第二饮用水工程附加建设罗仔脚寮水电站外,水源地内不得再新建水电站。同时,要规定、监督现有水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保证溪水流速和横山水库库容。
      四、积极构建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是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一要提高生态公益林比重。组建市属国有生态林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尽可能收购或长期租赁永丰溪干流两岸一面山80502亩(不包括华安葛山国有林场的735亩)的商品林地,予以改种红锥、香樟、卷荚相思、火力楠等常绿阔叶林,并按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办法进行统一管护;把华安葛山国有林场水源地内的13823亩商品林全部列为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力争把水源地的生态公益林比重提高到60%以上。二要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落实生态补偿资金、管好生态公益林,管严商品林中的阔叶林,适当控制人工林采伐,现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砍伐后要引导林农改种其他阔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水土流失区域等的造林绿化步伐,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禁止在水源地内毁林种茶、种水果,以及取土、筑坟等破坏林地行为。三要扎实推进树种结构调整优化。目前,水源地内桉树、杉木、马尾松纯林共有266328亩,占全部林地的90.11%,水源涵养能力相对较弱。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在水源地、特别是永丰溪干流两岸一重山和生态公益林地中推进树种结构调整,即以各种常绿阔叶林替代针叶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努力营造多树种的混交林模式,进一步增强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四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在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同时,加快水土流失区域造林绿化步伐,不断提高水源地的森林覆盖率。
      五、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水源地保护,既需要前期整治的一次性投入,也需要后续管护的长期投入。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水源地保护需要。要加大前期整治资金投入,落实畜禽养殖场、工矿企业关闭、搬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旱厕改造,沼气池建设,以及寨林水库征用的资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重视解决后续管护资金问题。建议建立水源地保护基金,促进形成水源地保护长效投入机制。采取向用水单位和个人开征水源地保护补偿费、从水资源费中分成提取、由市及芗城、龙文两区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补充等措施办法筹集基金,为污水处理厂运行、垃圾处理以及对有关乡镇、村、群众进行生态补偿等实施水源地保护所必需的、经常性的、长期的费用支出提供保障。要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收购、租赁水源地永丰溪干流两岸一面山商品林地,以及引导林农改种阔叶林的资金需求量较大、时间跨度可能较长,建议把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划拨;在华安葛山国有林场占全场59.7%的商品林转为生态公益林管理后,林场的木材经营收入将大幅度减少,因此也建议将该林场由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调整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保证林场正常运转。
      六、加强对水源地保护的领导。水源地的保护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抓紧部署,早日行动,确保在饮用水工程建成之前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工矿企业等主要污染源的整治。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做好以下二项工作。一是抓紧妥善处理聚业长青森林人家项目问题。建议由市政府或南靖县政府正式通知该项目立即暂停施工,维持现状,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抓紧制订市区第二饮用水第二期工程建设方案,为解决“森林人家”项目问题、组织实施造福工程搬迁,以及整体推进第二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打好基础、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要严格水源地内的项目审批,禁止再审批任何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项目。要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工作。建议征用寨林水库及其周边集雨区域,并把它划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治理、管护;同时,以该水库年集水量供应原有灌区,解决原灌区与市区用水的矛盾问题。要重视解决关闭、搬迁养殖场所、工矿企业以及造福工程搬迁的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强扶持、指导,促进养殖户、企业主、搬迁户转产、转业,解决后续增收问题。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加强水源地保护的目的、意义,为开展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增设水源地保护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加强水源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并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确保水源地各项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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