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督办为民生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2009年年底,家住南平市的上访人巫某专程来到南靖县,感谢县人大和法院并送上锦旗。事情的缘由还得从头说起:
家住南平市巫某来信称,其子及儿媳2002年在车祸中丧生,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132744元,2003年南靖县法院已执行保险公司理赔款39686.08元,尚有93057.92元未执行到位,巫某还反映办案人员涉嫌受贿,将已执行到位的赔偿款100100元返还被执行人。考虑到案情复杂,且信访人又身患残疾,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我办将此信访件作为重点督办件,和内司委同志一道深入法院和院长、纪检组长、经办人员分别交谈,了解案情经过,督促法院执行局要和信访人加强沟通交流,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早日将信访人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在我办的督办下,县法院高度重视,由院纪检组长亲率具体经办人员赴南平市,和巫某沟通交流,取得巫某的理解。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并多次作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于2009年5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支付巫某8万元,余款信访人同意放弃。
从这一案例中,我们能感受到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一条通道。
几年来,南靖县信访办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尽力发挥好信访办的应有作用。如2009年3月,我办接到陈某等8位企业退休归侨的来访,要求落实省财政厅、省侨办闽财综[2007]042号文的通知精神,解决企业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接访后,县人大分管副主任十分重视,亲自批示要督办解决。我们即将此件转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但该局回复生活补贴应由原单位解决。对此,我办与侨台民宗委商量后,决定转由县外侨办办理,要求县外侨办牵头解决此事。在县人大的督办下,此事于09年9月在第八次县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通过,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全县37位没发放生活补贴的企业归侨退休职工从09年1月起每月领到了60元生活补贴,企业归侨终于享受到了应有的福利。又如今年春节前夕,县人大信访办在山城镇汤坑村下访时,群众张某反映其所在集镇有人无证经营液化气,且非法充气,影响周边学校和农户安全。信访办立即将此事报分管领导,按领导批示要求县建设局限期处理。同时,还督促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抓紧整治,铲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人大督办下,由县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赴现场开展综合执法,对2处液化气经营点进行整治,取缔1处无证经营点,让群众放心过年。
2009年以来,我们改变那种将群众来信“一转了之”的做法,在认真做好转办交办工作的同时,将督办作为人大信访的重要工作来抓,跟踪抓落实。一是突出督办的重点。把重要信访件、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件列为重点,认真督促,及时解决,限时反馈。去年,由主任亲自接访和批示的信访件有32件,其余113件由分管副主任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二是在督办的时效上实行限期办结制。坚持多形式地办好办结信访事项,力求在约定的时限内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督办方式多样化。采取催办、通报、组织人员督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久拖不结、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司法信访案件和久拖不办行政信访案件实施督办。四是加大督办力度,对承办单位处理不妥的信访案件,退回原承办单位继续办理,直至办结为止。我们每一季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进行认真梳理并跟踪督办,限期办结,特别是2009年结合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对法院执行力度的监督,为信访人讨回应得的权利,努力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