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我县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换届以来,以监督法为依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执法检查工作不断规范,实效不断增强,受到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欢迎。
一是选准执法检查项目,增强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原则,每年选择3-5部法律、法规,并统筹考虑涉及省垂直管理部门、直属机构执法职能的法律、法规,有计划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并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征集议题。我们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向本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下一年度执法检查的项目议题。二是提出议题建议。由常委会每个工作机构对公开征集的执法检查项目议题,结合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6条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综合,于每年十二月十日前提出1-2个关于下一年度的执法检查项目的议题建议。三是通过年度计划。办公室根据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出的执法检查项目议题建议,通过进一步征求本级人大代表意见,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一步商定以及向“一府两院”通报、协商后,筛选出8-10部的法律、法规,提出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建议稿,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2008年我县开展了矿产资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处罚法、食品卫生法和合同法等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2009年开展了律师法、森林法、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一例”等3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2010年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看守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路法及其管理办法等4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由于这些法律、法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比较关注,又与党委的工作中心、政府的工作重点相吻合,因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是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增强科学性。一是先行调查研究。我们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在开展执法检查45日之前,就拟开展的执法检查先行调研,通过现场察看、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群众等形式,了解该法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中发现和梳理该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提供依据。二是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检查方案,方案包括检查组组成和分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时间和地点、检查的步骤和方式等内容。在确定检查组成员过程中,我们在遵循精干、效能的原则下,尽量多安排一些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并吸收相关专业或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以便从专业角度对于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法律、法规本身是否存在滞后、不到位或不衔接问题,以及如何修改、完善的建议等等。如在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时,我们安排一名是本级人大代表的律师参加执法检查组,从而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提出了“法律文书滞后、不完善,可操作性差,对拒交罚款的违法行为执行难度大,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的规定难以界定等存在滞后、不到位或不衔接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法律文书,进一步细化执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利于提高办案质量”等修改建议。三是及时印发方案。执法检查方案确定后,我们及时印发检查组成员,以利于检查组成员熟悉掌握执法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工作步骤,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为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打下扎实基础。同时提前三十日通知被检查单位,以利于被检查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总结,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执法检查组的工作,以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
三是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增强真实性。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存在的缺陷,积极探索问卷调查、分头暗访、抽样调查、点面结合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一是坚持自查与抽查、分片检查与集中汇报、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个别走访与问卷调查等相结合,使执法检查深入透彻。如在开展合同法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组对房地产行业贯彻落实合同法进行重点检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对县工商局、建设局、信访局、国土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群众开展调查,了解房地产企业贯彻落实合同法的基本情况,对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暗访,从而使合同法执法检查深入透彻。二是坚持点面配合开展检查,通过“查面”,使我们对法律、法规实施机关的执法检查看得更清、更透、更准,使执法检查既有一定规模和声势,又有一定的深度和力度;通过“查点”,对一个或若干个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了解,从中发现具体违法事件,进行解剖“麻雀”,归纳综合、分析提炼,找出共性的东西,进而对该法在整个面上的执行情况作出合乎客观实际的分析和评价。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宣传报道,从深层次上反映执法检查的动因、过程和效果。对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连续的、集中的报道。对那些严格执法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对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敢于曝光,进行舆论监督,从而起到了其它形式不可替代的效果。在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加强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长桥矿区、赤岭矿区的非法开采问题的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有力打击了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行为。2007年在长桥矿区集中整治过程中,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责令长桥镇21个无证采矿业主停止开采,查获非法开采矿石426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13.8万元,罚款2.7万元,刑拘1人,移送检察机关逮捕2人,取缔查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小矿点17处,公开挂牌拍卖采矿权3家,成交2家,收取价款212.3万元,从而推动了矿产资源法的贯彻实施。
四是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增强实效性。一是规范执法检查报告撰写。执法检查报告是检查效果的体现。执法检查结束后,我们指定专人撰写初稿,初稿完成后,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完善。讨论执法检查报告主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价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查清,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是否透彻;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是否已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二是提高审议质量。围绕执法检查报告认真审议,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主动跟进督办。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执法检查组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适时进行跟踪督办,了解掌握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报告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执法工作,使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能够好地得到研究处理。如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时,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有瑕疵,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处罚幅度随意性较大,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执法检查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对县人大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使执法检查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又如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依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山管理,有效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再如通过开展合同执法检查,促进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执法力度,有效打击房地产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和房地产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