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信访促和谐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长泰县人大信访办在认真做好接待登记、综合分析及完善代表接访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本县实际,紧紧抓住政府工作人员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这三个工作重点,切实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取得一定的成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批),同比下降了6.3%;其中来信60件(含省市人大转办的8件),同比下降了3.2%;来访88批120人,同比下降了8.3%。
瞄住政府工作人员作为 促进依法行政
我们及时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反映,了解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从15件信访件中选择几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者久拖不决、反复申诉的信访件,进行交办督办,从而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启动内部监督程序,依法解决问题。如今年5月,十里村叶某某到人大反映:由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伪造事实,导致其诉讼张某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从2004年至2010年,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最终由省高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长泰法院重审。耗费了信访人大量精力、财力,故要求追究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责任。这是我县第一起状告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乱作为的信访件,我们经过反复的斟酌,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决定交给县监察局办理。县监察局非常重视,局长在调研的基础上,亲自到人大共同探讨办理的方式方法,认定县环保局以泰环(2005)142号文向县法院出具函件的行为是错误的。为此,县监察局专门作出三条处理决定:一、责成环保局就其出具函件的错误行为作出整改;二、责成工作人员杨某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三、责成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林某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由监察局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另一方面,我们也注重通过一些信访件的办理,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讨个清白,还个公道。如今年7月,古农农场农荣作业区王某某来信举报县148法律服务所蔡某,作为与其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违背事实、取伪证,导致法院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要求给予查处。经交县司法局办理后反馈:蔡某在代理人过程中,依法履行代理权限,不存在伪造证据和歪曲法律政策的行为,从而既厘清了事实,又洗清了蔡某身上的不白之冤。一年来,我们共向行政机关交办涉及依法行政的信访件7件,全部按时办结。
咬住法院执行工作 推进司法公正
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人大信访工作关注的重点。一方面,我们对一些久拖不决、反复申诉的执行信访件紧紧咬住不放,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与内司委一起,有意识地通过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反复跟踪督办,取得很好的效果。如连某某要求法院执行林某某、林某某等不当得利案,这是市人大重点交办件,也是县人大领导的重点挂钩督办件。2006年,信访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到人大反映情况。第一次,我们按程序将信访件转给法院办理。法院当即采取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等措施,但由于被执行人之间矛盾难于调和,执行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信访人对此非常不满意,越级到市人大信访。第二次,我们向主任会议建议将此信访件做为县人大领导的重点挂钩督办件,得到主任会议的认可。挂钩的县人大领导蔡副主任非常重视,多次听取执行法官的情况汇报,并对该案件的执行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县法院也积极向上反映情况,最终由市中院决定提级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内部分歧太大且以死相威胁等原因,中院提级执行依然没有结果。第三次,我们抓住今年常委会将听取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汇报的有利时机,在会前主动配合内司委把包括连某某在内等要求法院执行的信访件归类整理,提前交给法院,再次引起了法院领导的重视。这次,法院选派精干力量,真诚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这件历时4年多的案件顺利执结。过后,被执行人之一的林某某专程到人大表示感谢,对法院的执法结果感到满意。另一方面,我们针对今年执行工作的初信初访件较多的现状,适时地加大了交办督办力度。如年初,溪东村庄某某反映:其于2003年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某某归还其借款5000元及利息,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供执行,但一直执行无果。信访人认为:法院未依法提取裁定查封的执行款,是放任被执行人有财产不执行,放任负法定协助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损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信访人反映有理,及时将信访件交县法院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县法院领导也高度重视,亲自出面协调,终于在今年3月将执行款执行到位,信访人比较满意。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主动将执行工作的服务终端前移,从今年10月开始,每月15日都安排一名执行法官参与人大代表接访活动,从而为进一步做好涉执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我们交法院办理的执行工作信访件共12件,目前已执结10 件,正在办理2件。
盯住弱势群体 增进社会和谐
人大机关是为民说话办事的地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行,我们始终把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己任。今年5月,原县领导、退休老干部林某某反映其于当月3日下午到县芗客隆商场购物,由于商场安检通道报警器响起,在其配合保安做好相应的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情况下,依然被强行留置2个多小时,使其的名誉及身心受到严重损害。要求商场做出负责任的解释,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是涉及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我们给予特别的关注,一方面,及时与县工商局“315”进行联系沟通,并郑重说明分管领导的批示意见;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信访人查阅完善依法索赔的法律依据。在县工商局“315”的调解下,双方于5月17日达成和解协议:商场赔偿信访人人民币5000元,并以《致歉信》的形式,对信访人公开赔礼道歉。信访人比较满意。
依法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待。如江华苑钟某某等36个信访人反映:随着文昌东路延伸段工程的竣工,沿路的“华康楼”、“华庭楼”的车库及杂物间,现已部分被改作饮食、小吃等商用店面,将严重影响小区的居住环境,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给予禁止。我们接到信访件后,认真查阅了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据此将信访件交给县城管局办理。城管局随后召集工商、卫生、环保、建设等部门进行协调,形成一致处理意见,从而使住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一年来,我们共交办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件11件,目前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