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的讲话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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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红孙发布时间:2011-05-23阅读次数: 次

 

      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研讨做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重点与对策。11月初在厦门召开了省市人大主任座谈会,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考察福建时在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德章在会上就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精心做好明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等作了重要讲话。刚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江旗对这些重要讲话的精神已经作了传达,请大家好好领会,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做好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和当前人大主要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修改的选举法上来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要求,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这次修改选举法的内容,其核心是一步到位地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其他的修改还涉及到增强人大代表的广泛性、选举机构的产生和职责要求、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直接选举中投票选举的组织和具体程序、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和程序、对破坏选举行为和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新修改的选举法颁布后,我市各级人大按照省人大的部署,把学习贯彻新选举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深刻领会这次选举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我市各级人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领会。⑴通过会议进行学习。主要是利用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领会。⑵通过培训进行学习。以省人大举办代表培训班为契机,组织16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听专家讲解选举法修改的过程、内容和意义。⑶通过专题辅导进行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集中观看专题辅导录像,加深对新选举法的理解。通过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大家对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特别是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等的重点修改,有了比较全面的理解。
      二是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听取县(市、区)的意见和建议。新选举法给地方人大换届选举特别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鉴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由县级具体抓,市人大在5月份召开了一次学习贯彻新选举法的专题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人事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人。与会同志,紧密联系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共同探讨选举法修改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参加研讨,进一步理清贯彻实施新选举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非常重视,先后四次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的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市人大按照会议的要求,对我市各县(市、区)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归纳,围绕如何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的规定建好选举工作机构,如何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如何保障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何做好选区划分工作,如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如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如何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等问题向会议提交了交流材料,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兄弟市的交流发言进行借鉴,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新选举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
      抓好新修改的选举法的贯彻落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新修改的选举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继续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同志学习新修改的选举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习培训中,要认真研读新修改的选举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选举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选举机构的建立、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确定、投票选举等基本环节的法律规定和主要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增强学习效果。要切实做好新修改的选举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宣传普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为做好新修改的选举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认真做好当前的人大工作 
      本年度还剩下一个多月时间,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任务都十分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二五”规划制定和实施
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把握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主要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建议》,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十一五”时期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二是科学分析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三是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四是提出今后五年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居民收入、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等五个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三个方面的“十项主要任务”;五是强调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人大实际,周密部署,具体安排,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要突出主题主线,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涉及党和国家长远发展,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方方面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依法履职,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为推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把推动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推动“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力支持有利于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的举措,加强对有关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改革开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用好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科学谋划,为审议好“十二五”规划作充分准备。在深刻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市县人大常委会都要认真做好审议“十二五”规划的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提前介入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有水平有份量的意见建议,为明年初的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使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应对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明年开始,县乡人大将要进行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前段时间,我们围绕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初步研讨,普遍感到新修改选举法后的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
      1.关于选举工作机构的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该条款规定对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常规构成带来了新变化。原来的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常委会专职委员担任的,这部分对象绝大多数又作为下去参选的代表候选人人选,就是即将要退下来的常委会领导,按照原有的做法,也仍安排作为下一届人大代表的人选,那么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究竟由哪些对象来组成?虽然法律规定可先“进”再“辞去”,但既然有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在组织选举过程中对个别人员的调整属于正常,如果进行大范围的调整就不太合适了,而且对选举委员会领导作用的发挥和组织选举工作的业务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镇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对象同样面临着这方面的问题。
      2.关于选区划分的问题。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新修改的选举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过去的选区要重新划分,代表名额也要重新分配,这就增加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比如,县级代表选举的城镇选区的划分,今后县直机关代表名额相对要减少,原来一个系统选一名代表的做法,可能要变为二、三、四个或更多系统才合选一个代表,这就给选区划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3.关于代表名额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是县乡直接选举工作的一大难点,认真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普遍反映,由于代表名额少,合并选区数量较多,给选举工作带来了困难。据统计,在上一届换届选举中,我市需要搞“多村合一选区”的占总村数的60%以上,其中“三合一”以上的占总村数的7.8%左右。这么多年来,人口数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名额理应随着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特别是对居住分散的山区县、少数民族聚居地,代表名额分配要予以倾斜照顾。此外,依据新选举法的规定,可以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的法定情形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口变动较大的;重大工程建设造成人口迁出或迁入变动较大的。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提高,人口迁移变动较大,应如何确定和具体操作?
      4.关于代表结构的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但在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真正具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身份的代表数量偏少现象,而“企业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占的数量明显较多,甚至很多“企业代表”是借用工人或农民的身份构成当选代表的,换个角度说实际是上挤占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的代表名额,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因此,如何把选举法关于保障代表广泛性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基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代表数量符合界别比例要求,真正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应对。
      5.关于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是扩大选举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让选民更充分地了解候选人,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但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安排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代表候选人如何回答选民的问题,值得思考。由于现行的选举法和省的选举实施细则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要使“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和回答选民的问题”的新规定取得实效,就要求我们改变过去见面简单走过场的做法,把见面形式变成一个规范的程序,变成一个有序竞争、扩大选民知情权的程序,充分保障选民的知情权。
      6.关于投票选举方式的问题。新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这一规定更加明确了组织投票选举要以设立投票站和召开选举大会投票为主、流动箱票为辅的原则,这对我们习惯以流动票箱为主的做法是完全相反的,要改变这种做法的工作难度很大,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应对。
      7.关于代表退出机制的问题。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县乡代表退出有三种方式:一是罢免,二是辞职,三是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领导代表因工作需要而选任代表,又因工作需要调任其他岗位,却又没有调出该行政区域的,没有法定退出代表的情形。为了解决代表的缺额问题,近几年来,有不少县(市、区)在建立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作了尝试,但有的地方没有作出规定。为了使代表的退出更加规范化,有必要研究出切实可行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办法来。
      8.关于行政区划未变但管理体制已变的代表选举问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来的区域划分有的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特点,经上报批准,设立开发区、旅游区。如长泰县把原武安镇所辖的积山村、欧山村划归兴泰开发区管理,这两个村如果要参加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只能选武安镇人大代表,在参加镇人代会时就很尴尬,审议工作报告,内容跟他们没有直接相关;武安镇与这两个村没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这两个村的镇代表又要参加镇长、副镇长和人大主席的选举。特别是像枋洋镇更不好办,枋洋镇拆分为枋洋镇和林墩工业区,拆分后林墩工业区的枋洋镇人大代表比枋洋镇本镇的人大代表人数还多,一有选举任务就要做很多思想工作,关系不顺,问题不少。所以有必要对行政区划未变但管理体制已变的代表选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9.关于加大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力度的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力度,打击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中包括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贿选,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的选举权利,提供了法律武器。但由于现行的选举法对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查处与界定贿选还有难度,给加大对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带来一定的影响。
      10.关于选举经费的保障问题。选举活动经费的落实,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目前县乡换届选举没有全部由国库开支,乡、村特别是村级承担了很大的开支。许多乡镇财政本身就是吃饭财政,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比较困难。正因为选举经费困难,造成选举工作的宣传发动难到位,选民的参与意识和热情减弱,有些法定程序就会走过场,导致一些违法事件的产生。
      总之,选举法修改后,地方人大换届选举特别是县乡人大直接选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除了上述列举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外,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我们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加强调查研究,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摆出来,及早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以确保完成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紧扣推动跨越发展,切实组织好代表视察工作
      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也是代表知情知政、发挥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按照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是常委会年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省、市人大已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这项工作的通知,我们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好各级代表的视察活动。
      一要选好主题。要围绕中心选择视察主题,确定视察内容。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围绕市委研究确定的今年全市经济发展新目标,大干150天,集中打好重点项目、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五大战役”。通过开展代表视察,引导代表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何解决跨越发展的问题,主动为我市加快发展谋思路、提建议,促进政府抓好落实,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代表视察活动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视察的组织工作。为保证视察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要精心选择陪同人员,根据视察内容,要求视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以便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促进代表与各单位的工作交流;要提前调研,拟定视察方案,为代表视察做好准备;要把视察通知提前发给代表,保证代表有时间围绕视察内容熟悉相关法律,开展调查研究;要主动与被视察单位取得联系,协调有关事宜,准备视察材料,确保视察效果;要精心设计视察路线,合理分配视察时间,从视察、听汇报到集中讨论,保证各个环节科学、严谨、有序。
      三要注重实效。代表视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能否落实是整个视察工作的关健,不仅关系人大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也直接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视察是手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才是视察的根本目的。视察后,我们要及时以视察报告的形式,向政府进行通报,限期答复办理。并由相关委室进行跟踪监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四)要认真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协助和服务代表提好议案和建议
明年初,市和各县(市、区)都要召开人代会,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市人民认真贯彻十七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跨越发展,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及早安排,提前准备,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明年人代会顺利召开。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代表的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执行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对提出议案建议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每年提出议案建议的数量不断增加。但从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的实践来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总体质量还有待提高。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议案建议还不多。所提的议案建议考虑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偏少,大多数还停留在对具体事情与事件,对具体问题的建议上,有的只考虑到某个乡、某个村或某个企业的问题,有的议案建议撰写格式不规范等等。因此,我们要把协助和服务代表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的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对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使代表所写的议案建议符合规范要求。要充分利用专题调研的成果。好的议案建议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研,甚至可以说,调研的质量决定着议案建议的质量。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不少的专题调研,形成了许多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代表提好议案建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要重视专题调研成果的转化,使代表的议案建议更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从而实现议案建议总体质量较大的提升。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振奋精神、尽心尽责,把人大的工作做好,全力以赴完成好全年的工作任务,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目标,为推动和保障漳州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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