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重点环节 提高审议监督实效――如何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质量初探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议议题偏多,审议时间有限,致使会议审议不深、不透,缺乏针对性。二是审议前调研深度不够。调研视察重点不够突出,形式相对单一,听介绍、看材料的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的少,明查的多,暗访的少,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足。三是审议发言的质量不高。对审议事项不够了解,发言时泛泛而谈,没切中要害,讲理论、成绩的多,谈实效、提不足的少,审议效果大打折扣。四是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有的被监督单位在办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时敷衍塞责,研究处理情况只停留在文来文往,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措施;有的被监督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期限、格式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存在“议过就算”的应付思想。
如何在《监督法》的规范要求下,提高审议监督质量,体现人大监督的核心价值,促使“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从四个方面就如何增强常委会审议监督实效谈些体会。
一、选好监督议题,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前提条件。
选准年度监督议题,是保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民权、主动作为的重要基础。要选好常委会监督议题,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在内容选择上要坚持“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县委工作的中心点选择监督议题。要坚持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指导思想,按照“议题求精、内容求深、工作求实”的工作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确定议题,把议题选在县委正在着手推进的重大事项上,保证县委意图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点选择监督议题。主动与“一府两院”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点作为监督议题开展监督,把议题选在“一府两院”需要加强、改进或正在着手抓的工作上,通过开展监督,支持、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选择监督议题。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监督议题,充分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建立完善监督议题选定机制,针对县委提出“四个争先”工作目标,安排了重点城建工程、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水利设施建设以及村容整洁等视察检查,推进了县委中心工作的落实;针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根据我县台资企业多的特点,听取和审议关于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医疗卫生、法院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2、在议题征集上要注重“四个途径”。一是走访征集。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深入基层,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收集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监督议题的一个主要来源。二是发文征集。在每年的县、乡两级代表大会上,印发《年度监督议题征求意见表》,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检查、执法检查三个方面,广泛征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对新一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媒体征集。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网上征集、电视公告等形式,公开征求年度监督议题的“金点子”。四是调研征集。每年有意识地安排一批调研课题,通过调研及时发现“一府两院”工作中薄弱环节,把存在问题比较的突出的事项,列为下一年度监督议题,重点跟踪监督。几年来,我县坚持把每月第三周定为“代表联系周”,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挂钩乡镇(场、区)走访代表,广泛征求监督议题。2008―2009年共走访代表220多名,收到有关统一征地赔青标准、县城周边村民建房难、水源污染等意见和建议40多条,这些意见和建议除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外,对其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将其纳入年度监督议题的建议范围,取得较好的成效。
3、在选定程序上要把好“五关”。一是各委根据前期通过各种渠道征集来的备选议题,深入有关部门和基层代表进行座谈沟通,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人代会上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结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焦点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初步筛选出监督议题。二是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各委关于初选监督议题的调研情况,对各委提出的年度监督议题的深度、广度和可行性进行审议,按照“少而精、抓重点”的原则,筛选监督议题,形成初步的安排计划草案。三是将监督议题安排计划草案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相关部门和“两院”,再次征求意见。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将征求意见后的监督议题安排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向县委作汇报,征求县委对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的意见。五是再次召开主任会议对草案进行审议,并予以通过,最终确定年度监督议题安排计划,通过电视、网站、简报向社会公布。在监督议题的实施过程中,还要讲究灵活性,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年度监督议题适时作出补充调整。
二、深入调查研究,是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基础。
深入细致的会前调研视察活动,对提高审议发言的准确性、针对性至关重要。在调研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五方面工作:
1、精心组建调研队伍。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有很强的业务性,除组织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参加外,还应吸收对审议议题相对熟悉的委员、从事该项工作的一线代表参加,组成能力互补、精干高效务实的视察调研队伍。
2、建立学习机制。要采取集中学习、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审议前的专业知识培训,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心中有数。
3、改进调研方式。调查研究可采取问卷调查与电话征询相结合、集体调查与分散调查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总结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议题调研的深度和广度。
4、转变调研作风。要走出“一看二听三座谈四肯定五通过”的老套子,深入议题所涉及的第一线,以工作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查找问题为重点,以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为落脚点,多看死角死面,少看典型示范点,力争多掌握政情社情民意,切忌走马观花、以偏概全,力求调研情况全面、真实、客观。
5、提高调研报告的质量。要开好调研情况碰头会,对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此基础上撰写好调查报告,调研报告要做到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肯定成绩高度概括,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力戒空泛议论。
三、完善审议制度,是提高审议质量的有效途径。
提高审议监督质量,关键要加强议事制度建设,使常委会审议工作有章可循、依章议事。
1、健全会议材料报送制度。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对“一府两院”报送专项工作报告的期限作了硬性规定。“一府两院”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报送会议材料,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裕的时间提前审阅,为审议发言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一府两院”报告内容不全、角度不准等问题发生。
2、严格规范会议保障制度。常委会会议具有法定性,对出席人数也有法定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一府两院”必须按要求列席会议,派员参加常委会分组审议,听取意见,回答问题,接受询问,杜绝常委会组成人员自审自议、唱独脚戏现象发生。要规范会议报告人制度,属于政府综合性工作,要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会作报告;属于专题性的工作,可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后,委托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原则上应由院长、检察长到会作报告。
3、健全会议发言制度。要建立人人发言制度,以书面发言为主、口头发言为辅,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准备好审议发言提纲,会中按提纲发言,会后将提纲送交办公室存档,从源头上杜绝“不敢说、不愿说、不想说”现象发生。要建立中心发言制度,就议题所涉及的几个方面重要问题,安排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应工委主任或调研组长作专题发言,增强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在审议发言时,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言简意赅,有的放矢,确保审议更加客观真实,更加民主科学。
4、建立和完善会议议决制度。对涉及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不能只是会上议一议、提提意见就算,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增强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对议而不决的普通事项,审议后应对“一府两院”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测评,如果大多数人对工作报告不满意,常委会应依据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置办法。通过建立审议工作报告票决制度,增强“一府两院”人大意识,提高人大权威。
5、建立公民旁听制度。要逐步推行“阳光审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邀请部分社会人士旁听会议,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让群众和代表了解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增强常委会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必要时可通过电视、网络对审议发言进行全程报道,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工作机制,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跟踪督促落实,是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保证
审议监督质效的最终体现,在于审议意见的办理。要保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最终落实,关键要抓好交办、落实、反馈和评估四个环节。
1、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程序。要重视审议发言的整理工作,正确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既要反映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又要将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发言原汁原味地反映出来,体现审议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正确处理好“肯定”与“批评”的关系,克服肯定有余、批评不足、建议笼统的现象,提高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既有原则性、指导性的建议,又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意见,便于办理、反馈和督查工作的开展。对议而有决的重大事项,一经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即产生法定效力,“一府两院”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对议而未决的普通事项,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及时将审议意见文稿提请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提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明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效果。
2、切实抓好跟踪督办环节。一要明确督办责任。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的“一把手”要亲自阅批,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二要明确交办要求。审议意见要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办,一题一书,明确交办时限,体现严肃性。三要加强跟踪督办。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工委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并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办理情况。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办理情况组织视察检查。要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销号制”,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完一件,销号一件,直至全部办理完成。四要落实监督公开。采取电视公告、简报刊发、网上发布等方式,及时公开审议意见及其研究处理进度、结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3、建立完善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反馈制度。“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承办单位应书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原因。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将办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对涉及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又必须办理的问题,主任会议可以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可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或决定,以达到促进有关问题解决和落实的目的。
4、健全整改落实效果评估机制。首先是建立再审表决机制。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要按照审议意见规定的办理要求,选择适当时间,进行再次审议,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如表决不通过,制发督办函,责成报告机关限期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报告,以此督促“一府两院”加大办理力度,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其次是建立问责激励机制。在督办中要敢于动真碰硬,对久拖不办、敷衍塞责、办而不力等行为,要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规定,进行问责,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批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免职撤职等刚性措施进行处置,维护常委会审议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开展办理审议意见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办理认真、反馈及时、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
几年来,常委会重视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真正做到审议一项议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推动一方发展。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了保护水环境、增加投入、加强监管等六条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加强后续跟踪督办,先后组织开展了石材加工业污染整治情况的专项视察和重点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全县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