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人事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明确了今年我市各方面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加快推进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我们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关于加快漳州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人事代表工作,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服务漳州跨越发展的作用。下面,我就做好人事代表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依法实施、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我市县乡人大将要进行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事关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大局,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好选举法的实施,确保我市县乡人大的顺利换届,是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1.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新修订的选举法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面临选举机构人员选配、代表名额重新分配、选区重新划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的流动人口增多、领导干部代表减少与农民代表增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去年,我们围绕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初步调研,普遍感到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发现的新问题提出来,把可能遇到的困难摆出来,一起研究解决的办法。
2.要总结和坚持以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多年来,我们在县乡换届选举中形成和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并坚持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对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关键,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换届选举的保障,深入宣传发动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前提,精心组织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的保证。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发动,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行使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利;要注意发挥做过选举工作的有经验同志的作用,着力培养新的骨干力量,为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一支既有实际工作经验又熟悉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选举工作队伍。
3.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县乡人大换届相关工作。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率先开展的选举,政策性强、法律性强,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明确选举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意见,并向同级党委报告,努力为人大换届选举创造条件和打好基础。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机构要搞好有关工作的衔接,加强联系和沟通,加强工作指导,上下紧密配合,做到全面及时掌握新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新问题,形成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合力,确保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十二五”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是全市干部群众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也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我们要自觉把人事代表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紧密联系漳州跨越发展实际,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人事代表工作的实际,找准结合点,找好切入点,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代表在加快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决策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主体。在加快漳州发展、推进海西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都是行业内优秀人才的优势,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的积极性,通过代表参加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对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行使审议权、询问权、表决权等来参与决策;通过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形式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使我们的各项决策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促进作用。人大代表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代表活动中,向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反映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这实际上就是代表监督并促进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过程。当前,我们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引导代表着力加强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使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真实愿望,需要一个畅通的反映渠道。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通过代表依法履职,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沟通、反馈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在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这对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充分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代表的一言一行备受人民群众的关注。代表只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才能得到选民的支持;只有在漳州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发挥先锋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注意保护、激发代表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献计出力,用自己的行动与智慧带动人民群众参与海西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探索、注重实效,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的行使都离不开代表的参与,只有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代表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活动,才能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保证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主要着眼于提高“两个质量”,一个是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另一个是提高办理议案、建议的质量。
近几年,代表履职水平不断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也不断提高。代表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许多议案、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为老百姓切切实实办了好事、实事。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一要继续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代表能站位全局,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二要组织代表活动,努力将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成果转化成议案、建议;三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协助代表提出一些有影响、有份量、有全局意义的议案、建议。
我们要着力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增强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大办理代表议案工作力度,在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提出的监督项目;在开展执法检查时,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法规中得到很好体现。要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一是抓好建议办理视察检查和“回头看”活动。通过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牵头组织,对承办单位进行对口检查,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二是抓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从2007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由主任会议确定若干件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重点建议办理效果比较明显,有利于解决一些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在选准、选好重点建议的基础上,真抓实干搞督办,持续不断促落实。三是加大上一年度建议和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建议的督办力度。对于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建议,代表工作部门应该做好沟通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重新办理,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2.着力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协助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努力增强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一要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在组织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时,要注意突出重点,选准题目;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让代表了解真实情况,提高活动质量和效率;要注意活动对象的典型性,既要看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方面,也要看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方面。二要健全代表活动成果转化机制。要将代表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代表活动成果的转化。对于一些通过代表活动形成的较为成熟可行的议案、建议,代表工作部门要协助代表进一步整理、完善后及时提出。同时,要做好代表所提意见的落实、反馈工作,使活动有始有终,让代表心中有数,保护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三要支持、协助代表开展小型、灵活的小组活动。相对于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集体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具有相对灵活、易于深入的特点,便于代表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动性,发挥代表小组组长的作用,在服务保障方面提供帮助,引导、鼓励代表小组为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开展活动。
3.着力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质量。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一方面是代表了解全局、知情知政的一个重要渠道,另一方面也是常委会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一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联系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二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机构与代表的联系。要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各委办室在组织活动时要积极邀请代表参加。
4.着力提高服务保障质量。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必要的条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代表法规定,在时间、经费和履职服务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维护代表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在组织保障方面,目前大部分人事代表工作部门一般只有2至3名左右的同志负责选举任免、议案建议、代表联络、组织代表活动等工作,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在知情权保障方面,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大会期间,代表通过审议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寄送书面资料,组织、邀请代表参加各种类型的活动,有利于代表了解相关信息。今后,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保障代表知情权。在经费保障方面,近几年市人大代表年人均活动经费在逐年增加,希望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也要积极争取,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使代表活动经费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是今年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要组织好新修改《代表法》的学习培训。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施行18年来,对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代表法。这次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义务,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规范,加强了对代表的履职保障,强化了对代表的监督。
代表法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要遵守的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代表工作和活动要执行的法律;是全党和全社会都要遵守的法律。不仅人大代表要知法执法,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及社会也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加强对代表履职的保障和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这次代表法的修改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二要做好《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办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人事代表工作室将代表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修改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是一项系统工作,作为指导我省代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更需要我们严肃认真对待。希望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做好这项法规的修改工作,深入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
五、适应需要、提升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人事代表工作有两个特点:一是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人事代表工作部门承担着选举、任免、代表联络、议案建议、服务保障等具体工作,各项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二是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活动逐渐增多,人事代表工作任务也随之增加、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我们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要注重学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更加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习,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掌握胜任人事代表工作的知识、技能和服务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求真务实。人事代表工作要重落实,重实效。在组织代表活动时,要克服走马观花的弊端,让代表活动更加深入、更有成效;在办理议案、建议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承办单位把代表的合理建议落到实处。
三要保障到位。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向代表提供多方面信息,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开展活动、执行职务提供优质高效、细致周到的服务和保障,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办成“代表之家”。
四要形成合力。人事代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之间、人大常委会部门之间、上下级人大之间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需要各选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组织省人大代表活动需要活动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很多也是由各县(市、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沟通交流,特别是人事代表工作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确保工作顺畅,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