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熟、完善,人大代表尤其基层人大代表的监督,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改进“一府两院”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形势的发展、法律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看,当前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代表仅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代表素质参差不齐,极个别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并在代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探索与实践
2007年以来,漳浦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进行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加强履职培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活动机制,从而有效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加强履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根据代表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和履职工作的需要,我们每年坚持举办一期培训班,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围绕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进行重点辅导培训,从而为代表履职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保障,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2.改进服务方式,保障代表履职。我们每年征订《中国人大》、《人民政坛》、《漳州人大》等报刊杂志免费提供给代表学习;每月一次向人大代表寄送漳浦人大简报、专刊,金浦报,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以及县情县政,保障了代表的学习权和知情知政权;认真落实代表活动经费的相关要求,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逐年增加,2010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已达到1000元,大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而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3.创新活动机制,发挥代表作用。我们除了组织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等常规工作外,注重从机制创新上加以探索和研究,对我县历届代表活动的形式、成效认真总结、提升,同时借鉴外地的经验,从而有效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热情,发挥了代表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推动作用。一是开展“6.28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我们确定每年6月28日为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主题主要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由常委会会议通过。2007年至2011年活动主题分别为:“我要怎样当代表”,“做建设和谐社会的带头人”,“服务项目建设”,“村容整洁、我当表率”,“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从而有效地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组织代表服务中心工作,为代表履职拓展空间。2008年以来,我们在推进古雷重大石化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将古雷镇73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组织起来,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成13个活动小组,配合县委工作组开展群众工作,从而有效地发挥代表的宣传员、信息员、维权者以及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引导代表在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2009年,我县在赤湖镇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听证会,第一次对月屿村信访户信访的问题进行听证。与会代表在详细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听述后,对上访人的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和疏导,围绕信访案件主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解释,并结合实际提出中肯的意见,起着调解员作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开展代表“走访选民月”活动,为提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质量打下扎实基础。我们在每年的12月份,组织代表开展“走访选民月”活动,组织代表利用1个月的时间,认真听取选民意愿、呼声,为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充分准备。由于组织有力,代表积极响应,本届以来,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81件,质量逐年提高,不少建议、批评和意见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被列为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或者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思考
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代表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的要求,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围绕支持、规范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这一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制度,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生机和活力。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教育。当前我国的代表选举制度偏重于考虑代表结构,对候选人代表意识、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考察相对不足,从而使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应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教育,可采用上下级人大联合培训、集中授课与专题讲座相结合、专家授课与考察学习相结合、经验交流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等多元化的方式,增强灵活性、多样性,增进实效性,使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单位。组织指导好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有利于增强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畅通民主渠道,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作为联系代表的重要工作来抓,引导代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听民声,聚民意,代民言,发挥代表的监督协助职能,切实使代表活动收到实效。
三要建立健全代表工作组织制度。注重从组织管理入手,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为代表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为了使代表工作有章可循,要健全和完善代表活动的各种制度,如代表出席会议制度,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制度,向代表小组和原选举单位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定期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履职档案制度等,使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充分发挥代表的特殊作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发展任务加重、发展步伐加快、征地拆迁增多,群众工作难度加大。我们要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各种优势,创新代表活动机制,引导组织代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发挥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要通过开展活动,激励代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过程中发挥优势、施展才华,不断提高代表活动水平。
五要完善服务代表的保障机制。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是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面。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机制,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言论免责权,完善对代表的人身保护许可程序,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保障,确保代表心情舒畅、集中精力地执行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