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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12-02-29阅读次数: 次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审议和讨论了《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和委员们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宝贵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仍然艰巨,要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把社会矛盾化解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深化、细化、实化措施。要更加注重检察环节的和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一些过失犯罪、轻微犯罪和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能不逮捕或不起诉的要尽量避免逮捕或起诉,以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严肃查办征地补偿等环节的涉农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领域的职务犯罪。要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活动中的渎职失职犯罪,保障民生。要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前移关口,防范未然,更好地教育和保护干部。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工作中检验《决定》的执行情况,争取在新的一年有新的作为。要从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热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执法工作的薄弱点入手,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切实监督纠正执法不严、侵犯人权的问题。要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法院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法律宣传,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督促和指导,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为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审议和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及我市2011年检察工作思路的有效落实,市院党组作出决定,2011年重点督促落实十项工作,并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间。
      一、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跨越发展
      要按照市委深化拓展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部署,切实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措施要求: 
      1.认真落实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服务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依法调处经济法律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服务漳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措施,积极探索服务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争取上半年出台服务漳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3.继续推进预防和查办危害国家投资资金安全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相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市院要加强组织指挥和具体指导,通过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服务和保障民生
      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着力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措施要求: 
      1.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坚决纠正解决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
      2.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要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法律咨询,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要更加注重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校、部队、乡村、社区、企业,结合办案,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和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3.继续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要深刻认识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措施要求:
      1.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以深化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执行和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三大机制为抓手,继续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改进办案方式,对一些过失犯罪、轻微犯罪和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能不逮捕或不起诉的要尽量避免逮捕或起诉,以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违法犯罪高危人群、学校周边环境排查整治以及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坚持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3.继续推进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继续落实案件评查工作,强化评查成果运用,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和存在问题,增强执法规范,促进息诉罢访。
      四、进一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中办发37号),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宣传、推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惩处和预防力度,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措施要求:
      1.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宣传。深刻揭示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时回应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密切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形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3.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突出查办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司法执法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查找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认真剖析重大典型案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措施要求:
      1.要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效应。
      2.向市委专题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漳州近年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促进漳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3.前移预防关口,扩大预防对象。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向社会公众、农村领域、私营企业延伸。要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职务犯罪性质特点、危害性及有关法律常识,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院《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增进共识、协作配合、理顺关系,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措施要求: 
      1.认真总结诉讼监督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分析当前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支持。
      2.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市院要加强调研指导,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贯彻落实情况,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
      加强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监督和案件质量的实时监控,健全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和执法责任规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措施要求:
      1.成立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推动。
      2.认真总结检务督察工作经验,在检察委员会下设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将案件集中管理与检务督察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效率和质量、程序和实体、管理和监督并重的案件管理新机制。
      3.加强技术保障,不断改进案件管理软件系统,年内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八、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按照中政委、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检察官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措施要求: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庆祝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与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向李彬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对每一名检察人员进行深刻生动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在忠诚履职,维护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创先争优,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九、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强基层力量配备,逐步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措施要求:
      1.深入总结基层基础工作经验,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工作专项报告准备工作。
      2.完善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县级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3.选取龙海、漳浦、南靖三个基层院作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统一硬件标准和软件应用,2011年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要求。
      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推动检察机关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措施要求:
      1.建立市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头挂钩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开通专用联系网络或电子邮箱,发放联络卡、征求意见函,以及寄送《检察工作信息》、《漳州检察》相关资料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转交案件、事项,实行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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