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的调研报告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为了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专项报告的准备工作,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双庆带领市人大内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等部门参加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检察院和十一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的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并深入龙文、龙海、漳浦、云霄、南靖等5个县(市、区),重点了解有关巡回检察、办案家访、释法说理、宽严相济机制开展情况,现场观摩量刑建议软件演示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实地参观了检察文化建设,召开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检察机关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基层院建设协调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院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市检察院将指导和服务基层检察工作,作为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分解细化基层院建设责任,明确分工,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集中轮训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巡视制度,帮助各基层院协调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全市基层院建设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二)服务发展,主动融入大局中心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措施。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海西建设、漳州十二五发展和新一轮“五大战役”的三个实施意见,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合拍共进。二是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服务重点项目、工业聚集区建设、城市建设。龙海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重点项目十条措施,提出“五大战役”项目发展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及时介入一起阻碍投资十亿元项目建设的群体性事件,面对群众上访开展释法说理,做好群众安抚工作,有效化解群众的集体上访,保证了该项目的顺利建设。漳浦县检察院在服务保障古雷重大石化项目建设中,班子成员直接驻点重大项目,抽调精干检察人员主动深入项目一线,协助开展服务中心工作,参与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出现的劳资纠纷14起,参与化解群体性事件7起300多人次。三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检察职能为基础和依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危害国家投资安全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等,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公正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为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立足学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开展以领导素能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为主的正规化培训,开展每周一课教育培训活动,有效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选派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到法院挂职,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的实际履职能力。近年来共有103人通过司法考试,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中取得团体第一和个人第一、二、十名的好成绩。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规范化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在全市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将执法办案分解量化并纳入基层院考评内容,定期检查并通报考评结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漳浦县检察院加强对监外执行犯的管理监督,与看守所共同制定《看守所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办法》,确保监外执行犯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龙文区检察院会同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逮捕必要性双向说理制度若干规定》等意见,规范引导侦查办案,有效消除侦查监督盲点。2009年以来,批捕准确率、捕后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同时,主动研发“量刑建议管理系统软件”,在法庭上积极运用多媒体示证和提出量刑建议,以“阳光公诉”促进公正执法,该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是注重文化建设,增强队伍活力。以检察文化为抓手,树立文化育检的理念,通过诵读经典、征集院训、文化走廊、书画摄影展、体育比赛等丰富的形式,使检察人员置身于富有法律文化、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之中,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云霄检察院积极倡导“快乐检察”,培育出该院特有的“三宝” 文化建设品牌(红树林精神、清正廉洁的罗汉松、荣誉检察官张顺成),精心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增强队伍活力。
(四)抢抓机遇,努力提高基层检务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规划,抓长远、挖潜能,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争取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基层院经费保障、办公设施、“两房”建设、职级待遇等问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得到较大改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目前,基层院已全部落实检察官津贴和内设机构正职副科级以上待遇。11个基层院全部新建、改建、扩建或正在建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有力支持了检察业务的向前发展。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基层院已全部完成局域网建设、联入专线网,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南靖、云霄县院积极探索建立侦查远程指挥系统,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全市检察院正在努力构建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五)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找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点着力点,牢固树立“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观念,立足延伸检察监督工作职能,探索检察机关贴进基层、服务基层的最佳方式,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有很多创新的举措和亮点,成效显著。
一是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成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手。龙海市检察院针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预防对策建议,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促使在全省开展“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有力推动了社会管理机制的完善,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龙文检察院与法院联合开展“特残主体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0件,涉案金额680.96万元。云霄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对昔日因制假被判缓刑的制假分子进行帮教疏导,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检察联系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放弃继续参与制假念头,同时,帮助部分矫正对象联系就业单位,既有效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又达到了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是积极探索推行巡回检察机制,成为服务经济社会的自然延伸。为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行巡回检察机制,先行在龙海、漳浦、南靖和漳州开发区试点,在乡镇和新兴经济组织建立48个巡回检察工作室,履行部分检察职能,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变“被动受案、坐等监督”为“主动走访、上门服务”,为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漳浦县检察院将全县划分三个片区,依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21个乡镇巡回检察工作室,聘用当地人大代表、政委委员112名担任巡回检察联络员,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片负责、全面铺开”的工作格局,依托巡回检察平台,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职务犯罪预防、参与重点整治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职能,成为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服务跨越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载体。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成为提高法律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重视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推动发展的动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云霄县检察院通过近年来查办的侵犯农民群众权益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作案手段、侵权领域进行全面分析并进行充分调研,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云霄县涉农职务犯罪办理情况及整改建议的报告》,提出了6条预防、整顿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专题审议并作出有关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监管,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决议,督促政府抓好相关涉农工作存在漏洞的落实整改,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四是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南靖县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在依法履职中主动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办案家访制度”。针对弱势群体、未成年人、涉企等7类案件,深入当事人家庭、企业释法说理,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提高执法亲和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行“补植复原机制”。对失火毁林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时限内补植苗木,恢复原状,给予从宽处罚,促使荒山重披绿装。补植复原机制已在全省推广。设立“检察救助机制”。在县慈善总会设立检察救助基金,将涉检涉诉的五种特困对象列入救助范围,及时帮助救助对象度过难关,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创建“无讼村居”活动。龙海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在全省首创开展创建无讼村居(社区)活动,选择双弟华侨经济开发区、程溪农场、程溪镇叶伦村作为示范点,共同建立检法工作点,派出精干警力挂钩,定期到村居(社区)开展工作,巡回办案,释法说理,掌握维稳动态,全力预防和化解村居(社区)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努力实现多讼到少讼、少讼到无讼、无讼到平安和谐的创建目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检察院基层基础建设虽然得到明显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市基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上还存在着不平衡。有的基层检察机关存在监督不力、不善监督的现象;有些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还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1.对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存在重协调轻监督现象;2.对民事行政审判的诉讼监督还缺乏手段,办法不多,成为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3.有的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影响和制约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队伍建设、检务保障还须进一步提高
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性、基础性的环节,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关键。目前我市检察机关还存在:1.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缺编、人才流失比较严重。案多人少现象较为突出;2.检察院新招考的公务员男女性别比例失衡问题,不适应检察机关工作特点;3.全市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科技强检步伐迈得不够快,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
在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全市检察机关能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取得了新成效,但在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创新意识、工作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社会矛盾发生的源头、社会矛盾化解的机制,深入到社区、农村和企业,使检察工作扎根于基层、扎根于群众;要积极探索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要在原先4个县(市、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试点基础上,继续推行巡回检察工作机制,以派驻、下访巡访、定期联络的形式服务基层,让检察职能延伸到乡(镇)村、走进千家万户,逐步形成检察职能与基层接访、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改进方法,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创新机制,培育典型,辐射带动。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许多创新做法,如南靖县检察院开展的办案家访、补植复绿、检察救助、龙海市检察院开展的释理说法和无诉讼村居、云霄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平和县检察院无犯罪村居创建等,都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市检察院要认真开展总结,深化提高,形成长效机制并在全市推广。
(三)要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推进宽严相济政策在检察环节进一步落实,在工作中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缩小社会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经常性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推进案件集中管理,规范办案流程,监管执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量刑建议制度、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的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要继续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实际效果。
(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根本,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充实基层检察力量,加大人才招录补充力度,新增检察编制分配重点向基层倾斜,特别是优先补充案多人少的基层检察院;要加强检察官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要突出抓好公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监督,确保基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帮助解决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职级待遇、检务保障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