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改政策 解决看病难问题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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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卫生局发布时间:2012-04-19阅读次数: 次

 

      近年来,市卫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开展药品零差率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38家,其中三级医院3家,二级综合医院13家,二级中医院9家,妇幼保健院(所)11家,专科医院2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5家,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7家,乡镇卫生院108家。
      二、主要工作状况
      (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2009―2011年医改工作要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10年1月起,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年版)》内的药品,二、三级医疗机构及其他专科医疗机构也一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目录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不设患者自付比例,有效减轻了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在省卫生厅组织的社会群众和出院病人对医疗机构的满意率调查中,我市连续两年位居前3名。
      (二)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
      1.2010年1月30日起,南靖、东山、长泰等3个首批试点县的2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铺开;6月1日起,芗城、龙文、龙海、漳浦等4个第二批试点县的4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范围扩大到60%。2011年3月31日前,云霄、诏安、平和、华安等第三批试点县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提前实现全市全覆盖。
      2.为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指导敦促各县(市、区)按照“核定收支、核定任务、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核定”工作,建立健全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目前,各县(市、区)在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三核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多渠道的综合补偿,基本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
      3.加强药品零差率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掌握实时情况。2010年1~12月,全市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15.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23%;出院者每住院床日药品费用94.52元,同比下降17.77%;门急诊人次同比上升3.72%,出院人数同比下降2.30%。其中,东山县每门诊人次药品费同比下降19.43%,每住院床日药品费同比下降7.81%,门急诊人次同比上升20.68%,出院人数同比上升30.12%。
      (三)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集中采购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诚信优质健康服务、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利于民的先决条件。市政府成立了卫生、监察等八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并在全省率先设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公室(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及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全市第七批药品确标选购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实现了“零投诉”,采购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平均降幅为29.98%,最高降幅达66%。加强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更换未能及时供应的品种,确保基本药物配送到位,有力保障了临床用药的需求。参与第八批、九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分片确标指导意见的讨论,积极配合省药采办开展全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增补采购品种、剂型,调整充实专家库等工作,近期内将完成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片区确标工作。
      (四)推进药品采购网络平台建设
      按照省采办的部署,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和药品采购网络平台技术培训,2010年9月全市3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启用福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采购,2011年9月30日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启用药品采购平台,实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通过平台采购药品。截止10月31日,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共通过平台采购药品69525万元。
      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行为。配合省药采办查处医疗机构违规采购、使用注射用血栓通(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共有13家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注射用血栓通,使用量合计164422支),责令各医疗机构全部停止使用并退货(4440支)。
      三、存在问题
      (一)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以来,各县(市、区)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但部分财政比较困难的试点县要落实补偿机制还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行的绩效工资制度无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能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积极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出现不积极诊疗甚至推诿病人的苗头,门急诊及出院人数同比下降,如何调动卫技人员积极性是各基层医疗机构面临的难题。
      (二)根据省、市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关文件要求,2011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村卫生所全部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内的药品,不得再购进基层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同时村卫生所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分步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年底前“空白村”卫生所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起,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争取尽快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在村卫生所的全覆盖。目前,在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前提下,推进该项工作有较大难度,同时,在现有药物采购配送制度下,乡镇卫生院目前也难以承担供应村卫生所基本药物的任务。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实施医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于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至关重要。因此,要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医改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系统工程来抓,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加快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有效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加强政策宣传。首先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继续教育与培训,规范合理用药,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其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惠及百姓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提高公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用人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为重点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政策,建立并完善“双考核双挂钩”为核心的激励性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避免“大锅饭”。
      (四)建立保障机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使村卫生组织也能享受乡镇卫生院机构的相同政策,缓解村卫生室面临的生存难题,稳定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更好的服务农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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