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实效 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围绕中心、关注民意,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方法,用监督的实效说话,努力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
一要围绕和谐发展,突出监督重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涉及各个方面,头绪繁多,必须围绕“和谐发展”主题,坚持“少而精”原则,突出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进行监督。然而,目前,地方人大在每年制定监督选题时,多数采取以各工作委员会从所联系监督的部门中轮流初选1―2项工作,交由办公室综合,后经主任会确定,列入常委会当年监督计划。这样做显得监督内容多而散。应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六种途径来确定监督主题。一年确认2―3个重点和难点进行监督即可,不要贪多求全,更不要搞各委工作对象的轮流审议和平衡监督。每年抓住几件影响较大的事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只要监督在点子上,坚持认真抓、反复抓,直到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就能起到以点带面作用,就能监出实效、督出成果。
二要坚持求真务实,改进监督方法。在履行监督职责中,人大应该将执行《监督法》与创新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研究探索实施《监督法》的有效措施,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而推进人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宽知情渠道,掌握政情民情。由于受种种条件限制,目前,许多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知情渠道较窄,对“一府两院”和部门的工作部署、工作情况缺乏全面、真实、及时的了解,这样不利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要尽力为委员和人大代表创造知情机会,提供各种信息和依据。其次进一步改进审议检查、视察调研办法。要将暗访与明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现场暗访,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翔实材料,让真凭实据的监督,取得有关单位的“口服心服”。其三,进一步完善具体跟踪督办制度。一是落实审议意见制度。平时,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审议包括执法检查、视察之后,常委会都会相应提出一份审议意见送交相关单位,并要求三个月内将落实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书面反馈。由于时间紧、要求高,这些单位书面反馈报告多数是“纸上谈兵”的整改计划,最后是否落实,效果如何,其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根据《监督法》规定,今后所有报告单位应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印发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于重视不够、办理不好,常委会必要时可以听取这些单位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而作出决议,加大刚性监督力度。二是督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制度。这几年从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看,哪个单位的领导重视,办理效果就好,至少办理满意率相对会高。否则,办理人员就应付、推诿,办不好,甚至还责怪代表乱提建议。今后采取承办单位办理后,由“一府两院”和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人大代表“三方签名”办法,以进一步增强“一府两院”领导、经办人员的责任心,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名符其实的“满意率”。三是建立信访督办制度。要在坚持转交督办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定期信访联办、听证和办理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使人大能实时掌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随时督办,提高信访办理质量。
三要完善监督体系,发挥整体效能。提高监督质量,人大不能只唱“独角戏”,应当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1.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性,有效发挥整体合力。组成人员是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常委会监督能否富有成效,取决于每位组成人员的认识一致,齐心协力。因而,人大要注意发挥集体的法制权威,运用集体的力量依法履职,做到要决策集体来拍板、要监督集体来监督、有问题集体来承担,充分发挥常委会整体的集合力。2.督促“一府两院”完善机制,有效启动自我监督内力。“一府两院”对于如何为稳定改革开放大局服务,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国家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依据。同时,他们还结合各自实际,具体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和措施。比如前几年建立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人大可以通过督促“一府两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让他们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自己解决。3、主动链接其他社会监督形式,有效形成综合群力。提高监督质量,单靠人大和国家监督机关行使好职权是不够的,人大应当根据《监督法》规定,发挥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最透明、最公开的舆论监督和最基本、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监督有效地链接起来,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实效。人大要通过设立人大工作公开栏、网站、博客、邮箱、信息发布、宣传简报、电视专栏等形式,将人大的工作计划、监督重点、检查视察、议案建议、审议评议、举报电话等内容及时公诸于众,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改进人大工作和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使人大的监督更加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