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给力 法院工作呈亮点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龙海市法院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先后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涉台审判、联片调解、无讼村居(社区)等司法品牌“亮点工作”精彩纷呈,有力推动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展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崭新风貌。本文随笔二则,记叙人大给力支持龙海市法院创建“亮点工作”闪耀的一幕。
司法公开 体现民意
公平源于公开,正义源于透明。2010年10月,龙海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全面推行“司法六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的过程中,一方面加强向人大汇报和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另一方面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取得人大的有力支持和帮助,成为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保证。2010年9月29日和11月4日,龙海市法院分别举行首个“法院开放日”活动和司法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参加。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在听取龙海市法院相关情况介绍、参观各庭室和诉讼服务中心、联片调解网络中心等工作机构设置,观摩庭审,并举行座谈会上,指出龙海市法院积极主动作为,致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这是很好的开端。司法公开工作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了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民意,深得民心。司法公开要不断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要做得更好,取得新成效。龙海市法院除确定每月至少一天为法院、人民法庭开放日外,围绕推行立案公开、落实为民措施,推行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推行执行公开、树立司法权威,推行听证公开、实现良性互动,推行文书公开、关注社会评价,推行审务公开、强化审判管理的工作要点,注重从三方面提高司法公开示范的实效:坚持强化责任,以制度促公开,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考核评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执行透明,以公开促公正,通过本院电子显示屏、互联网及时发布开庭公告,公开开庭的案件,群众凭身份证即可旁听,还设立特邀旁听席,对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影响大的“涉黑”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观摩庭审,执行案件鉴定、评估、拍卖全程公开,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听证公告;拓展沟通和监督渠道,每个业务庭和基层法庭每年不少于一次邀请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旁听本庭庭审案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审判资讯、通报社会关注的案件审理情况,开通互联网站,除法定理由外,判决书都在漳州法院文明网、龙海法院局域网、互联网同时公开,持续开展走访、回访、带案下访等“司法大走访”活动,听民声,解民忧、护民权。自2010年10月以来,有633件执行案件在互联网上公开鉴定、评估、拍卖,对34件重大执行案件、信访疑难案件上网发布听证公告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观摩庭审500余人,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8场115人次,征求意见与改进工作措施15条,法院公众开放日接待群众353人,发放宣传材料1025份。同时,将司法公开主动融入服务大局、融入司法为民、融入“三项重点工作”,在乡村设立16个巡回办案点,开展巡回办案287件,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状态86件,还成立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诉前调解共379件,兑现赔偿款1287万元。与本市检察院联手创建无讼村居(社区),7个无讼村居(社区)的试点诉前化解纠纷15起,至今无诉讼案件。在龙海市人大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龙海市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公正有新形象,司法公信有新提升。
涉台审判 推动发展
11月16日,龙海市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台商承包的土地被侵占案,受到台商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原告何先生是来大陆投资农业开发的台商,2005年8月份,他承包了位于龙海市白水镇山美村耕山场白石作业区约300亩的农场用于种植莲雾等农作物。2011年2月春节期间,何先生从台湾回到农场后,发现其承包的20多亩的土地上部分围墙、灌溉用的水管被附近另一承包户即被告吴某强行拆除,这些承包地还被用于种值香蕉和挖掘池塘养鱼,同时,被告还不让原告在原两人共同出资开通的小路上通行。原告与被告交涉未果,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反映,未得到妥善解决,最后通过漳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台胞人民陪审员黄信辉先生到龙海法院反映此事,引起该法院高度重视。龙海市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为了及时解决该案,11月16日,分管副院长许艺杰带领涉台庭林建华庭长、法官黄金叶以及台胞陪审员黄信辉在庭审前一起奔赴纠纷现场了解案情,并邀请了龙海台办、白水镇政府、白水镇司法所以及白水镇山美村干部和有关人员一同前往。原告承包的农场地处偏僻,山路崎岖狭窄,警车不能通行,大家不辞辛苦,徒步行进8公里山路到达该农场,在现场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后,对被告吴某面对面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使吴来武深刻认识到他的侵权违法行为,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限期归还侵占的土地。出于被告系原告前期聘请的工人,曾存在一些经济纠纷及被告在侵占的土地上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所以,原告也同意补偿被告15000元。该纠纷案件在一天内就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握手言和,并合影留念。台商何先生称赞说:“大陆法官办案公正、高效,为咱办了实事、好事,让我在大陆投资创业发展更有信心。”说起涉台审判工作和台胞人民陪审员工作,漳州、龙海两级人大不仅高度重视,且对此倾注心血,给予大力支持。在2009年7月8日、2010年3月31日和2011年8月9日,龙海市人大常委会许跃国主任、江国荣副主任先后三次陪同漳州市人大常委会黄双庆副主任率调研组到龙海法院作台胞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题调研,并于2011年4月19日陪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台办调研组到龙海市法院调研涉台陪审员试点工作,还走访龙海辖区的台商企业。两级人大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司法的人民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选任台籍人士担任陪审员参与陪审涉台案件,要先行先试,加大宣传力度。要选得好、培训得好、管理得好、发挥得好。并提出,台胞陪审员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也是社会管理的监督者,两岸司法交流的实践者,人大支持法院把这项司法创新做好。要认真总结台胞陪审员工作经验,在漳州市作推广。龙海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9年8月9日和2011年7月28日先后共任命6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其中,本科学历4名,研究生和大专学历各1名。2009年12月8日,龙海市法院台胞陪审员黄信辉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作为示范庭在漳州市法院推广。从2010年开始,龙海市法院逐步加大了台胞陪审员陪审的力度,凡是适用普通程序的涉台案件,都邀请他们来参审,到目前,台胞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陪审的案件有127件,参审率达90.2%,既有民商事案件,也有刑事、行政案件,基本实现参审人员、参审案件范围全面铺开的良好局面。同时,龙海市法院还十分重视台胞陪审员参加涉台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聘请台胞陪审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坚持一手抓陪审,一手抓调解。至2011年11月,龙海市法院台胞陪审员共调解纠纷案件123件。涉台庭办结涉台案件447件,标的额4059.28万元。为推进海峡西岸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更加高效有力为广大台商、台湾同胞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奉献。
2010年5月4日、19日,龙海市法院分别在台资企业较为密集的角美综合开发区和东园工业区挂牌成立“涉台法律工作联系点”,指定2名台胞陪审员为联系点的联络人,搭建起与台商企业和台胞沟通、联系的平台,起到以点带面,服务台商、台胞一片的社会效果。联系点成立后,受到了广大台企、台商、台胞的关注和欢迎,涉台庭对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台商予以热情接待,积极协调,及时、快速地帮助他们解决纠纷。近一年多来,角美开发区的法律工作联系点就帮助解决了6起涉台纠纷,其中4起纠纷在诉讼之前就得到了妥善处理。此外,龙海市法院还与本市台办、外商协会、“台商投诉服务中心”联动协调处理各类涉台纠纷,这些先行先试的举措,得到漳州市、龙海市两级人大和台商、台企、台胞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