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漳州田园之美――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纪实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为展现漳州田园之美――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纪实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作者:★曾浩川发布时间:2012-11-27阅读次数: 次

 

      “生态环境是百姓最重要的民生”,“推动‘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是惠泽百姓的民心工程”,“漳州要突出水作为‘脉’的功能,它与‘绿’同样重要”,“城市建设有的要‘写意’,有的要‘工笔’、‘花鸟’;有的要浓墨重彩,有的要轻描淡写。总之,要因地制宜”。这是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玉辉在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的决定(草案)》时说的一段话。
      今年初,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伊始,就把监督和推动“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纳入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从3月初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并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定等形式,加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打出了一套人大行使职权的“组合拳”,取得显著成效。
      调研摸实情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3月上旬至4月上旬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玉辉的带领下,深入芗城、龙文、龙海、诏安、东山、长泰等县(市、区)开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实地察看郊野公园和生态公园的建设进展情况。4月5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有关部门的汇报,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为进一步掌握情况,调研组还先后前往圆山新城指挥部了解水仙花基地保护情况、前往漳州台商投资区了解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郊野公园原生态情况以及城区内河整治情况。通过调研,对漳州市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参加调研的市人大代表认为,漳州是福建省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素有“花果之乡”、“闽南天府”之誉,植被繁茂,生物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2.6%。漳州低缓丘陵与河流水网交织,内陆和沿海生态环境各具特色,为漳州创造良好的人居条件。漳州“山、江、海、田、林”交相辉映,与田园城市的“自然之美”高度契合,成为构建田园都市的良好生态本底基础。全省最大的平原――漳州平原以及全城茂密的植被覆盖为漳州建设成为福建的水城、绿城打下了坚厚的基础。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漳州1300多年唐宋古城格局依旧,历史积淀深厚,文化传承延续,名胜古迹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艺术多彩多姿,为田园都市注入了丰富内涵。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顺应了漳州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要将漳州建成‘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就必须提高居住的生态环境指数。在今后的生态建设上,要扩大城市森林覆盖率,提升环境品质。”“首先,要尽可能多留出地块种树。可以把现有的森林纳入规划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如城西的省级森林公园天宝大山,若能进一步投入开发利用,必将为市民今后的休闲娱乐提供一个好去处。其次,可确立漳州的‘市树’。通过‘田园都市、生态之城’这一主题,结合漳州植被生长情况,选出最具代表漳州形象的树种加以种植,打造漳州城市发展的名片。”市林业局副局长邹国明说。
      代表们指出,尽管漳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一是水环境污染依然存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二是农村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农村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仍未有效解决;三是城市周边原生态区域不断出现生态绿地被蚕食现象,天宝香蕉园、九湖“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前景堪忧;四是因资金缺口、拆迁和征地困难导致部分生态建设项目推进受阻。
      “要加快污水治理厂的建设步伐,减少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市人大代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程师刘亚晨博士说。
      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建议: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用地,特别是要留足公共设施用地,包括道路、公园、湿地等;要加强生态功能区划管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和拓展漳州生态优势;要深化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持之以恒抓好重点流域治理;要加快实施市区内河引水工程,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
      视察促建设
      4月23至24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芗城、龙文、龙海、漳州台商投资区和长泰县,实地察看了林语堂文化园蕉园、圆山新城水仙花公园、碧湖生态园、西溪亲水公园、江东桥周边环境整治、厦漳同城大道滨江公园等项目建设以及长泰县田园风光建设等。视察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探讨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依法做出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的决定提供了较为翔实的依据。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漳州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各地推进工作的认识高、决心大、行动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视察组建议,要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立足漳州实际,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项目建设要求真务实,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生态风貌和区域历史文化内涵。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十分艰巨,要把它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推进,一年一年的坚持做下去,脚踏实地,循序渐进,长抓不懈,不断提升漳州人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水是生活的重要元素。在构建‘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过程中,做好‘水’文章,十分重要。多年来,各部门河道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我建议,首先要进一步构建好漳州市区滨江风光,对漳州现有的九龙江滩地进行科学开发,为群众娱乐、休闲留足空间。其次要建设生态型的河岸,将防洪堤等融入‘田园都市’的风光之中。此外,内河综合整治也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要整理内河,主要是截污治污,从根本上改善水源、营造水景、美化城市,从而将漳州打造成更具魅力的宜居之城。”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蔡志伟说。
      “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是对漳州城市新的发展定位和目标的高度概括,是对城市差异化发展思路的准确把握,更是对漳州特有山水生态环境的深刻认识。要把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尽快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下来,并使之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全社会戮力同心、合力攻坚,全力推进漳州‘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进程”。吴玉辉主任在视察中说。
      审议提建议
      4月27日,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如何让干净的水流入城市,再让干净的水流出城市,让水动起来,值得我们思考。市人大要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加强内河水系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双庆说。
      “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定要把好事做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共识;要突出漳州城市特色,量力而行;要从小事做起,如治理停车难、人力三轮车影响交通等问题;要探索新的运作模式,提高投资效益,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生态建设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黄兆娟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才发表示,漳州不应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高起点规划,分步实施;在投融资方面,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利建设资金;加强市区内河治理,引水冲污;生态绿化要尽量选用适应本地气候的树种。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委提出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战略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城市的发展定位,对于发挥漳州特有的生态优势、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和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事业,全市人民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大力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漳州在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有序发展;坚持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雕细琢,打造精品;坚持紧紧扭住生态保护这条主线,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推进生态自然环境保护;把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软实力竟争的后发胜势,把漳州建设成为闽东南沿海一座独具特色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一要构筑九龙江北溪、西溪“两轴”和园山、云洞岩“两带”的生态环境;二要因地制宜构建漳州中心城市特色风貌,形成山、水、田、园、城一体的人居环境。三要倾力打造一江两岸、两轴八心、郊野十景,打造山水城市,将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生活。四要保持漳州花果之乡特色,加强荔枝海、水仙花原产地、百花村和圆山风景区保护与建设。五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决定展合力
      4月27日,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漳州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城市风貌,提出通过5至10年的努力,形成全市“两区、两群、两带”的城镇群布局结构和“一中心六组团”的漳州都市区空间格局,指出应该把握尊重自然、加强保护,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加强控制、科学利用,群众参与、共建共管等五条建设原则,并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提出要求。《决定》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郊野公园、生态公园建设,加快实施“点”、“线”、“面”综合整治,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加强生态旅游建设。《决定》要求从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投资渠道、体制机制、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保障“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建设。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是漳州市委落实国务院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决策部署,结合漳州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努力把漳州建成更加宜居宜业、更具魅力活力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目标,这是对漳州新的城市发展阶段的高度概括,也是在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背景下对城市差异化发展的准确把握,符合漳州自然资源条件及城市发展定位。漳州正处于大项目加快落地,大产业加快集聚,城市化加快推进的重要关口,全面深入地落实市委的决策,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提升城市竞争力,对于构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的决定,一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重要体现。二是推动市委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是市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需要充分调动全市上下、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咬定目标不放松,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市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决定,就是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以人大决定的强制力、约束力保证市委的决策一以贯之、长抓不懈地得到落实。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为推动城市工作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常委会就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作出决定,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能、提高工作实效,明确了重点和依据,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和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的优势,进一步动员全市的力量,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奋力推进生态漳州的建设。”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于爱莲说。
      王毅群副市长表示,漳州要围绕“以水为脉”“以绿为韵”特色风貌,围绕“水城”、“绿城”建设目标,积极构筑城市生态重要支撑。
      ――建设“水城”。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构建循环流动水系网络,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独特风韵。中心城区要做足做好水文章,加强水系梳理,抓好内河综合整治,让水活起来、动起来、干净起来;结合“滨水景观线”设计,实施绿化景观改造,扩大城市水域面积,打造“一江、两溪、四岸、城区内河水系”景观带,构建现代“亲水”城市。
      ――建设“绿城”。巩固提高“国家园林城市”,有序有效推进生态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十二五”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市民出行500米见绿、1000米达园。各县(市)今年建成一个生态公园,三年建成环绕城镇绿色廊道。
      ――建设郊野公园。率先建设一批有自然山林之野趣、城市公园之优美的郊野公园,形成漳州生态特色。规划建设“一环、两带、七主题”郊野公园22处,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总投资49.54亿元,并依托郊野公园形成20公里绿道系统。各县(市、区)开展郊野公园建设竞赛,市区蕉园景观木栈道、龙文塔植物园、角美洪岱路绿带公园等9个郊野公园今年内建成开放。
      王毅群副市长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把生态环境建设上升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成为今后全市各级政府的行动纲领。市政府每年都将细化生态建设目标,把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一任接着一任干,尽最大的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把“田园都市、生态之城”转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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