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水利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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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发布时间:2013-03-15阅读次数: 次

 

      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4月中旬和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平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水利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市直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深入龙海、漳浦、诏安、南靖、平和、长泰六县(市)进行重点调研,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我市水利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我市在水利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认真加以改进、解决。
      (一)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比较薄弱。各地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难招、难留,出去的多、进来的少的现象,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员老化、缺编问题突出。据市水利局反映,全市11个县(市、区)多年来招收不到大学毕业生,技术人员至少缺编200个,难以适应当前大量水利项目建设的需要。乡镇水利工作职能履行也不够到位,农村税费改革后,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除芗城、龙文、龙海、诏安四县(市、区)共38个乡镇保留水利工作站外,其余七县的乡镇水利工作职能均并入乡镇所属的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或农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虽设置水利助理员,但由于要服从于乡镇的中心工作,或者一人多岗,水利助理员很难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水利工作上,影响了农村基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减灾能力不强。虽经多年努力,我市目前江海堤防标准还不高,尚有330公里的海堤防洪标准较低,达不到现有设计防潮标准,其中急需加固的有141公里;全市大部分县城防洪能力只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下限要求,绝大部分乡镇的防洪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漳浦、云霄、诏安、平和、南靖等县有的乡镇甚至没有设防;另外,全市还有病险水库水闸374座,不但防洪功能无法正常发挥,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任务重。截止2011年年底,全市农村还有不安全饮水人口179.69万人,涉及全市107个乡镇场、1071个村、4600多个自然村,项目多且分散,要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部解决,时间紧、任务重。三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不到位。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明确,国家、集体、受益户三者的职责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工程建、管、用脱节,管护主体缺失,尤其是农村支末渠更是疏于管护,淤积阻塞严重。四是有些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偏慢。至4月中旬,全年时间已过去近三分之一,然而有的项目才刚刚开工,有的只完成上网招投标,有的甚至还未上网招投标,还未形成实际工程量。
      (三)水土流失治理任重道远。我市是福建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725.2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3.55%;在省定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中,我市占了5个,分别是诏安、平和两个ⅰ类重点县和南靖、华安和长泰三个ⅲ类重点县,五县水土流失面积共计1338.84平方公里。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虽积极开展治理工作,但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工作进展缓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治理233.3平方公里,年均只有46.7平方公里,如果按此速度计算,全市治理一遍至少需要36年时间。一方面是原有水土流失面积大,治理进度缓慢,另一方面是新的水土流失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仍有不少建设项目未能按规定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植树栽茶种果还在沿用不利于水土保持的传统方法,新的水土流失仍在大量发生,“边治理、边流失”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四)水利投入相对不足。我市各级财力都比较紧张,近年来水利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补助,相比较于水利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市县两级财政的投入显得很有限,很多项目的配套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工程管护经费难以落实到位,项目越多,资金缺口越大,水利建设步伐不快,一些水利设施因管护经费不到位而无法发挥预期的效益;在资金配套方面,非苏区县、非老区县的配套比例较高,资金问题更为突出。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多年来,各地虽然积极探索拓宽水利融资渠道,但由于水利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只有少数几类经营性项目能够对银行、企业、社会产生吸引力,因此收效不大。基于同样的原因,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效果也不明显,由产权制度改革而盘活的水利资金也十分有限。另外,由于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不高,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也不多。
      二、几点意见、建议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水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力度,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水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乡镇水利工作机构,没有设置乡镇水利工作站的县要在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或农业服务中心加挂水利工作站牌子,进一步明确水利工作职责,配强配足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乡镇水利工作服务水平。要加强基层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大招考、招聘力度,吸收专业技术人才、大专院校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水利部门工作,充实技术力量、优化年龄结构;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水利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提升水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各县(市、区)要仿照省、市水利部门职务设置做法,在县级水利部门设置主任工程师职位,为部门副职级别,强化对技术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技术员制度,适当增加人数,提高补助标准,充分发挥农村水利技术员的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水利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要加快推进水库堤防水闸除险加固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按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完成333座水库、50座水闸的除险加固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任务,提高防灾减灾和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水平。要加强全市水利发展和水资源配置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计划盘子。要采取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先借后还等措施,缓解前期工作经费紧张状况,促进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成立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落实好“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根据工程是经营性还是公益性等实际情况,采取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或县、乡两级财政分摊兜底的办法,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保证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要鼓励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河港渠的建设和管护。
      (三)切实加大水土保持力度。以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关于长汀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全力推进我市、特别是5个重点县的水土保持工作。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认真编制县(市、区)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抓紧实施今年治理项目,确保全市“十二五”期间完成510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做到依法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必须达到10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必须达到100%。要引导农民科学开发山地,防止因种茶种果引发水土流失,对坡度大于25度的茶果园,要采取措施逐步退茶退果还林。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建设,适当增加市、县两级水土保持办公室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
      (四)努力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市、县两级要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投入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以及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规定,拓宽财政投入水利的资金来源。与此同时,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要制订优惠措施,鼓励企业、民间资本以全资、参股、承包、租赁、bt、bot等方式参与水利建设,做大做强经营性水利投融资平台,提高水利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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