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呼唤宪法理念的增强――读《看不见的宪法》有感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最近阅读了美国当代宪法学大师劳伦斯・却伯的新作《看不见的宪法》,很有感触。作者在书中提出的核心观点是“一种可以适用于任何成文宪法的理念:宪法的全部意义不可能仅仅通过解读宪法文本就可以得到理解。宪法不仅仅是写在纸面上的单词序列,它是一组理念,这些理念具有自己的历史,而且建立在更加根深蒂固的原则之上,而书面文字只不过是对这些历史和原则的不完整表达。如果人们希望赋予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以意义和效果,他们面临的一项核心任务就是要去发现宪法的‘看不见的’部分,这里是指那些不能通过文本自身得到理解、但在宪法意义上同样基本的那些内容。”①
在劳伦斯・却伯教授看来,不仅要理解成文宪法文本的东西,更要理解成文宪法文本所没有但宪法理念所固有的内涵。
2003年3月孙志刚事件发生后,许多媒体详细报道了这一事件,并曝光了许多同一性质的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同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公布标志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1982 年宪法已经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4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4年3月14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第二十四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这项修正是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其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具有普世性,即使修正之前的宪法也包含该内涵,只不过是文字没有体现,但精神是体现的,这就需要我们去发现宪法文本上没有而其理念所固有的内容。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2010年12月2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走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参与特别节目《重返灾区――中国之声温暖行动》。主持人问:“这里还有一位中国广播网的网友问您这样一个问题,说总理,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说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很想知道在您看来怎样算更有尊严的生活?现在除了买房难大家感觉看病难、幼儿园入托难,最近北京又开始实行摇号上车牌,大家说以后买车也难,您怎么看老百姓生活中遇到的这些难?您认为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努力?”温总理说:“我觉得要使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第一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所给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就是无论职业不同、财产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每一个人都完全平等,特别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第三,要使社会更加公平,特别要关注那些弱势群体、残疾人、艾滋病人,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第四,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包括犯错误的人,以至犯罪的人都要尊重他们的人格,通过教育和帮助,使他们获得新生,这就是我对尊严的理解。所谓幸福,就是要通过我们不断的发展生产和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每一个人都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温总理的这席话,我想其内容也应该是我国宪法理念所应包含的内容,是我国宪法所“看不见”的部分。
因此,劳伦斯・却伯在书中提出的核心观点同样适用于我国对宪法的理解。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经济为主的综合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各个领域整体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通过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中国目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生着改变,这使得一种富有活力的宪法权利观念更为重要,从而确保公民可以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他们的自由也不会被埋葬在变革浪潮之下!”②
对我国而言,宪法权利意识的增强意义重大,时代呼唤宪法理念的增强。我们不仅要理解宪法文本自身的东西,更要去发现宪法的‘看不见的’部分,即那些不能通过文本自身得到理解、但在宪法意义上同样基本的那些内容。果真如此,我想类似孙志刚事件则不再发生。
注释:
①[美]劳伦斯・却伯著 田雷译《看不见的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6,中译本序言第3-4页。
②[美]劳伦斯・却伯著 田雷译《看不见的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6,中译本序言第5页。
(作者单位:漳州市律师协会、漳州泾渭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