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宪法的审思与期待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三十年于历史的长河如苍海一粟、似恒河弥沙般的短暂,于人生如邻家小孩初长成般的微小。然而对于中国宪政历程来说却是举足轻重、波澜壮阔、意义深远的。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不仅是对十年“文革”无法无天、极度践踏人权的历史性灾难进行反省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开启了后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蓝图。
作为法律的类型,宪法具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其核心在于配置、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同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厘定和救济。在保障权利和规范权力的博奕中,宪法的着力点和侧重点则在于通过制约后者而达到保障前者的目标。也因此,权利的保障成为宪法功能的重中之重,正如马克思当年对美国宪法的评价一样,他说美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这不仅是马克思对当年美国宪法的评价更是他对后世宪法尺度的一种期许。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宪法不仅仅是法律,它还承载着“人之所以为人”的普世文明的传承和坚守。
回首现行宪法三十年走过的历程,从“公民基本权利”的排序提到“国家机构”之前的形式调整,从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到人权理念的树立,从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到私有财产的保护,现行宪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和以人为本的根本诉求。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现行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始终发挥了重要作用。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增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维护,立法工作不断进展,基本结束了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局面。诚如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白皮书指出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大法,作为所有法律制定的“母法”依据,宪法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进程中,不断地与时俱进并日益走向成熟和完善。
当然,世界上没有一层不变的制度也不可能有完美无缺的规范,作为年仅三十的现行宪法也概莫能外。三十年来,现行宪法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四次修订,让我们欣喜地看到立法者实事求是地根据中国国情不断突破的勇气和担待,也让我们看到了现行宪法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短板,诸如宪法至上的权威性、宪政模式的中国化、权利救济的司法化、公共权力约束的制度化以及违宪审查的规范化等问题,将是未来宪法无法逾越的问题。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母法,无论该国采取什么政治制度,也无论宪法呈刚性还是柔性,宪法的权威性无可质疑,同时确保宪法在生活实践中得到全面遵循和贯彻也是各国实践普遍形成的共识。然而,从法理的层面讲,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不仅仅来自于条文上的规定,更主要的来自于这个国家全体公民自觉的遵循和维护,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部法律的权威都不仅仅是依靠文本的保护,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循更主要的是来自于生活,来自于人民双脚的实践而不仅仅是双手的表决。文本的通过只是捍卫法律权威的开始或前提,但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全体公民至少绝大多数公民的认同并自觉行动去践行法律的规定,方能确保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落实和贯彻。诚如苏格拉底之死一样,即便是法律规定不尽如人意,抑或是法律的规定有失公允,但苏格拉底毅然以自己的生命去捍卫雅典法律的尊严,所以希腊时代的苏格拉底不仅仅是一个思想家,他更是一位古代法治的卫道士。纵使苏氏之死有许多让人难以忘却的不舍,但其作为雅典之公民,雅典法律要我死,我必须去死的临终别言今天读来依然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许多时候,我们可以为心中的理想舍生赴难,可以为爱情共赴死亡,但曾几何时我们试曾想过,为了法律的尊严,有一天也可以义不容辞。
宪法的核心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规范政府的权力,在权利与权力二者的衡平中,宪法的尺度该如何把握,一旦司法、执法中出现违宪侵权行为,作为立法部门应从什么层面入手尽快救济,使之重新回归衡平状态,这不仅需要理念的维系和制度的支撑,更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进行审时度势的创新和整合,简单的抱怨和全盘西化的借鉴都是不切实际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不仅适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同样也符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中国人只有在民族性和历史性的语境下,审视自我才能创造出适合这片土地的制度和规则。放眼历史,中国有这样的先驱更有这样的来者。我相信在这个年轻的宪政国度里,立法者一定有智慧能创造出属于中国自己的宪政模式,这样的模式不一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它一定是根植于中国的,这样的模式不仅高举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同时也是来自孔子的故乡!
总之,在中国现行宪法走过三十年之后,我们在欣喜地看到宪法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也看到了宪法有待提升的空间。从理想到现实、从条文到行为,从宪法到宪政,公民权利的落实和国家权力的规范仍需制度提供保证。人权入宪虽已近十年,但写在法典中的人权并不能自动切换成现实的文本,宪政之图已然展开,但建设之路却刚刚开始。我们期许能在下一个十年与您邂逅,共同迎接中国法治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