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精髓在于民主和法治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来自美利坚合众国13个邦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一次对后世绝对具有深远影响的制宪会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即《联邦宪法》)。
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首先是民主的产物,因为它是在分别代表不同利益的各邦代表经过激烈的争论,后又在吸纳了正反两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妥协而成的。这一民主的产物,不仅创造了一种既民主又共和的体制,而且确立了宪法和依据宪法制定的合众国法律的“最高法原则”,充分地体现了宪政的法治精神,从而使美利坚合众国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迅速崛起,成为一个超级大国。
近日,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读书活动中,重温易中天著的《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所记载的这一段历史时,依然感慨万千。由此,我想到了六十七年前发生在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之间的那场著名的“窑洞对话”,想到了我国宪政之路曾经的崎岖。
就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诞生一百多年后的1945年7月,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前夜,以国民政府参政员的身份到延安进行访问的黄炎培先生,在窑洞里向毛泽东主席提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他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主席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夺取国家政权后,先是在1949年9月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后又在1954年9月通过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试图通过实行宪政来实现国家的富强和长治久安。但在随后的二十几年里,由于未能坚持民主和法治,以致国家逐渐偏离了宪政的轨道,不仅在经济上出现了“大跃进”和“三门峡水库”那样的败笔,甚至在政治上出现了“文化大革命”那样随意破坏法治、肆意剥夺人权的十年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若不是党中央顺应民意,及时粉碎“四人帮”,几近“政息人亡”,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后,才又重新恢复生机。
欣喜的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四部《宪法》。1982年《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五条则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规定,不仅再次明确了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政体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更是把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纳入了法治的范畴,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使国家重新回归宪政。此后,我国一方面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允许存在不同的声音,并善于听取和吸纳反对意见;一方面坚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来处理国家各项事务,并在法治框架下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在短短的三十年里,就迅速发展成举世瞩目的经济大国,傲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宪政的精髓就在于民主和法治。如果能够坚持民主和法治,依靠法律制度来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就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做到政治昌明、经济繁荣,实现长治久安;反之,就会造成社会动荡、民生凋敝,难以跳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周期率”。
伴随着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已逐渐进入深水区。由于改革开放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不少地方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我们在遇到这些社会矛盾的时候,不能简单地把这些社会矛盾归咎于改革开放,更不能因为这些社会矛盾的出现停止改革开放的步伐,而是应当认真反思我们在进行社会管理时是否真正坚持了民主和法治。如果我们能够在宪政的视野下,坚持依靠民主和法治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些社会矛盾完全能够避免,无法避免的也并不难解决。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牢牢把握宪政的精髓――民主和法治,并在实施宪政的过程中始终予以坚持。如果能够,改革开放还将继续深入,我国向前发展的脚步也将永远不会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