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工作 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支持起诉是诏安县检察院继督促起诉之后又一新探索,主要对农民工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社会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进行有益探索,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
保障支持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上级院关于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新形式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把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民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民行、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部门通过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为民行部门及时发现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的案件线索提供了便利,确保线索。二是实行反贪、反渎、民行部门线索移送和协作联动,要求干警不就案办案,在平时工作中注意发现线索,及时向民行检察部门移送,并采取多项落实措施,促使被督促的监管单位能够及时履行职责,确保了督促起诉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三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一项新的机制探索,外界认识不统一,工作渠道不够畅通,是该项工作的主要障碍。为此,我们积极主动地向县委、人大及政协汇报民行检察工作,得到了县委和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为我们支持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加大宣传
推动支持起诉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方便群众申诉,我们以“巡回检察室”和“民事诉求维权站”为平台,在全县十五的乡镇聘请律师、村委会主任、教师等社会各界人士30名联络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将联络员的九游会j9官方登录的联系方式挂靠乡镇接访地点向社会公布,定点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拓宽申诉渠道,方便当事人申诉。通过媒体对“巡回检察室”和“民事诉求维权站”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规模和声势,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民行检察干警也定期下乡进行法治宣传,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强化群众维权意识。如2012年办理的3起支持起诉案件都是通过巡回检察室受理的,当事人通过宣传活动了解民行检察工作,进而向检察院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章立制
促进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
为了更好的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管领导与民行检察干警多次到法院交流座谈,并联合发文就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支持起诉的条件、范围、办理程序等内容,如明确支持起诉的范围:非法转让、租赁或恶意串通侵占国有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环境污染、不正当竞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且被侵害人缺乏诉讼能力等原因,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同时严格支持起诉案件审判程序:支持起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检察机关可以参与程序性的诉讼活动,包括向受损害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向受诉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派员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派员出题监督庭审、派员监督执行工作等等对整个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快审快捷
确保支持起诉工作取得实效
对涉及民生的申诉案件,我们启用绿色通道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做到快审快捷,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于胜诉后执行程序中存在问题的案件,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确保支持起诉的社会弱势全体一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2012年7月16日,8旬老人张某君到桥东镇巡回检察室申诉称:2012年4月5日,其在桥园市场出入口处行走时,被吴某海驾驶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撞伤,经诏安县医院抢救治疗,花去数万元的医疗费,至今行动不便,需他人护理。但肇事者并未作出赔偿,这高额的医药费及后天的护理费用,对原本就贫寒的老人来讲根本就是天文数字,老人不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过。我们受理该案后,巡回干警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老人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走访吴某君老人家,通过走访了解到,吴某君老人家里尚有一个30来岁的孙子瘫痪在床,平日里都是由儿子四处打工来维持全家的生计,而老人的不幸更是加重了家里的负担。为依法尽快解决老人经济困难,我们及时启动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同时协调诏安县人民法院减免收取诉讼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主动介入,于2012年8月21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君老人获得赔偿款12.8万元。为确保老人能尽快拿到赔偿款,我们依法进行追踪,督促法院对该案款项及时执行,2012年10月28日,张某君老人成功领得赔偿款12.8万元。为此,老人托其儿子给县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民行检察构和谐 扶弱助残暖人心”的鲜红锦旗。2012年以来,本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成功为受害弱势群体追回赔偿款近50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在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的探索和尝试,不仅仅是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害,更重要的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虽然在实践中支持起诉面临着立法、外部衔接配合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两院”对于此项工作评价的角度和标准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本院将从制度完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入手,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为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挽回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