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林地产出 增加农民收入――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探讨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310万亩,有林地面积1170万亩,森林覆盖率60.48%,林业产值504.2亿元。2012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24.1万亩,产值17.3亿元,从业人员3.5万人。其林下经济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林下种植,包括金线莲、铁皮石斛、砂仁、虎尾轮、巴戟天、蘑菇、木耳以及绿化苗木、耐荫苗木和花卉等。2012年经营面积5.1万亩,产值11亿元,从业人员1.8万人,其中,林下及仿林下栽培金线莲1200亩,年产鲜品52万公斤,干品3.6万公斤,产值4亿元,从业人员6000多人;铁皮石斛林下、仿林下种植250亩,鲜品20万公斤,产值4亿元,从业人员1600人;巴戟天2.1万亩,年产鲜品273万公斤,产值1.3亿元,从业人员2000人。
二是林下养殖,包括鸡、鸭、牛、猪、羊、蜜蜂以及驯养一般保护性动物(豪猪、蓝孔雀、鳄鱼)。2012年经营面积4万亩,产值4.3亿元,从业人员1.5万人,其中,鸡鸭存栏200万羽,产值2亿多元,从业人员6500多人;羊存栏1.5万多头,产值2000多万元,从业人员1600人;林下养蜂5万箱,年产蜂蜜1500吨,产值3000万元,从业人员3000多人。
三是森林景观利用,即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依托的旅游休闲业。主要有南靖土楼国家森林公园、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寻梦谷、龙凤谷、绿缘山庄、古山重)、华安县圆梦山庄休闲旅游有限公司-森林人家等。2012年全市森林景观利用经营面积15万亩,生态旅游综合收入2亿元,从业人员1500多人。
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我市林下经济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种类多、规模小。我市林下经济已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旅游、林下产品加工四大类型,林药、林花、林禽、林畜、林蜂、林下休闲六大模式的发展格局,类型齐全,种类较多。但由于刚刚在起步,且多数属于自发性的、兼业性的家庭经营或个体经营,因此,大部分的经营面积、规模都较小,呈零星分布状,有的农户就是养几只鸡、几头羊或牛,且分散在各个山头地块,各自经营。
二是企业投资积极性较高。一些企业看准林下经济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积极投资林下经济,具有“高投入、高效益、高技术”的特点,成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如福建本草春石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创建南靖县五斗山铁皮石斛基地,是目前福建省最大的铁皮石斛标准化、原生态化、现代化的技术组培和种植基地;漳浦朝天马峰龙雨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在湖西乡后洞村创建集山上种树种果、林下养鸡、水库养鱼养鸭为一体的生态养殖基地。
三是林地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林下经济发展促进了单纯利用林木资源向综合利用林地资源、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转变,并大大缩短了林业经济周期,大幅度提高了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由于林下种植养殖生态环境较好,其生产的生态产品,满足了群众绿色消费需求,价格一般能高出同类非生态产品许多。如林下仿野生栽培金线莲鲜品批发价每斤500-600元,大栅栽培的只有200-300元;林下仿野生栽培的铁皮石斛鲜品批发价每斤约1200元,比大棚栽培的高200元左右;林下养殖的鸡出栏价每斤约20元,比圈养的高10元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化水平比较低。缺乏能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组织化程度低,农户自产自销、各自为战,贸工林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链条还未形成。因此,虽然经营的种类多,但体量小而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品牌效应。
2.技术服务不够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在适于林下种植、养殖的优良品种的研发、引进、推广、应用以及有关服务等滞后于林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基层农技力量不足,有的地方技术人员太少,面对点多面广的服务需求,往往疲于应付;有的是没有相应的专业人才,无法提供技术服务。漳浦一位养羊大户说,羊群防疫疫苗只能托人从四川省寄过来;羊生病了,也无从请教,就随便打一针抗生素;打算以外地优良品种替代传统山羊,但在本地却无法买到种羊、羔羊。
3.基础设施还很落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多数是在比较偏远的山区,路、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生产条件差,给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诸多不便,同时,也由于地处偏远,生活条件艰苦,影响了一部分人的创业热情。
4.资金制约影响较大。有些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发展之初就受到限制;而现有的一些种养户,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在做大规模、拉长产业链条方面也难有较大作为。
三、几点意见、建议
发展林下经济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市场变化、满足群众绿色消费需求的重要抓手。我市现有林下经济经营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把发展林下经济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市县两级要组织林业等有关部门对林地资源、自然条件等进行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科学划定鼓励发展区、限制发展区、禁止发展区。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种类和规模,注意发展模式多样化,防止搞"一刀切",避免盲目跟进、一哄而上,确保林下产品既增量又增收。
2.加强服务,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财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林下经济以及帮助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拓宽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融资渠道。要加强技术服务,配齐配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民技术骨干、示范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技术培训,积极研究、引进、推广适宜我市林下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着力解决林下种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大力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提高林下经济的组织化程度、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宣传示范,营造氛围。林下经济是一种新生事物,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手册、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营造发展林下经济的社会氛围。目前,我市已涌现出一些先进典型,有企业规模经营的,也有家庭小规模经营,要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推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
4.严格监管,生态优先。发展林下经济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绝不能因发展经济而牺牲生态。因此,既要积极推动,又要严格监管,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林下经济开发,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内养殖林禽林畜,限制影响水源水质的其他林下经济活动;限制在生态公益林内养殖对植被破坏较大的林禽林畜。二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乱伐、毁坏林木。三是在允许开发的区域发展林下经济也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承载能力,坚持适度、适量,避免因过度开发而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