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梅潭河水浮莲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梅潭河水浮莲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06阅读次数: 次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联席会议  水浮莲治理

【要旨】

近年来,平和县检察院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围绕守护九龙江、韩江、花山溪水资源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梅潭河(汇入韩江)部分河段水浮莲泛滥,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梅潭河水浮莲治理工作。

【基本案情】

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梅潭河平和段秀峰乡大窠里河道至长乐乡良坝河道内存在大片水浮莲,影响河道畅通和水体质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履职情况】

2022年5月6日至23日,平和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先后四次到秀峰乡、长乐乡、芦溪镇通过使用无人机、摄像机等设备依法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发现:梅潭河平和段秀峰乡大窠里河道至长乐乡良坝绵延约3公里的河道内存在大片水浮莲,数量规模较大。如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不仅会影响河道畅通,还可能污染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5月26日,该院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县水利局、涉及的乡镇主要领导及河长办人员、水电站负责人就水浮莲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制定整治方案。2022年6月2日,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三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发挥河长制作用,协同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水浮莲。2022年8月,经多方协作配合,共投入资金60余万,集中清理水浮莲污染区域700余亩。同时促成相关单位完善河道保洁制度,并通过加大宣传,推进全民共治、源头防治。       

【典型意义】

平和县检察院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督促整治梅潭河水浮莲问题,进一步提升平和县水流域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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