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游会j9官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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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23-07-06阅读次数: 次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保护  河道污染 水葫芦  

【要  旨】

检察机关发现辖区内某河道水葫芦泛滥,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属地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的重要作用。

【基本案情】

南溪,是福建省九龙江的支流,跨平和、漳浦、龙海三地,流域面积660平方公里,总河长88公里。2018年3月初,漳州市河长办、漳浦县河长办分别发出通知,发现南溪支流某河段河道水葫芦蔓延污染河道,要求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进行治理。2018年3月22日,漳浦县院发现上述河段仍存在大面积水葫芦,有蔓延泛滥之势,污染水体,不利于行洪和灌溉,如不及时治理,还会影响水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本案线索由漳浦县院在开展巡回检察中发现,办案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并拍照取证后于2018年3月22日立案,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和法律法规、走访相关部门后于同月26日向属地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属地治理的主体职责,采取有效行政措施,加大河道污染治理力度,对污染河道现象早发现早处理。

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属地乡镇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多方凑集资金,组织打捞队伍、打捞船、运载车等,全面清理水葫芦等漂浮物。为巩固整改效果、改善南溪流域水质,属地乡镇政府以本次检察建议为契机,招聘10名河道专管员,于2018年4月成立护河队,搭建“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备巡河船只,制定《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等,将河段划分成八个片区进行管理,每个片区配设1名专管员,采取分组巡河集中保洁的方式,让流域保护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积极调动民间力量,组成老年、青年、少年、巾帼四只民间护河队和9支村级护河队,提高群众的护河意识。

【典型意义】

九龙江是漳州的母亲河,更承载着当地群众的记忆和乡愁。漳浦县院在督促履职过程中,加强与属地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有效推动南溪支流水葫芦问题的整治,促成属地乡镇政府建立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助推南溪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由于该地河道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成效,属地乡政府领导获评“全国优秀河(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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